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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度 搭平台 拓途径

□ 聚焦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本报通讯员 郝俊平自2020年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专...

□ 聚焦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郝俊平

自2020年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3年来,在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山东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总体要求,聚焦领导体制、制度机制、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重点环节,围绕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加压奋进、持续发力,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东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统筹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建制度、搭平台、拓途径,以更加精准高效的管理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既彰显刑罚功能,又传递法治温度,引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山东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6个省份之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5.4万余名,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健全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

如何推动社区矫正法在山东落地生根、常治长效?山东突出体制机制建设,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在体制机制建设上,山东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全覆盖,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省、16个市、136个县(市、区)全部依法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65个县(市、区)探索“队建制”管理模式,全省专职工作人员达到921名,有效提升了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教育矫正质量。

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是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和监管安全的关键。山东聚焦社区矫正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实施细则、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等,建立四级分析研判制度、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处置演练制度、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定期核查制度等多项制度机制,并加快社区矫正地方立法步伐。

山东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一系列制度破解难题:青岛、枣庄、济宁、滨州等市出台社区矫正对象涉生产经营活动外出管理办法,优化审批程序、开辟便捷通道,有效破解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活动“请假难”“外出难”等问题;日照市制定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难”“谋生难”问题;东营市东营区探索“网格矫正”,将社区矫正纳入区域社会治理和村(社区)网格服务管理,构建起线上线下立体化监管新模式,破解监管难题。

山东还制定社区矫正权责清单,明确省、市、县社区矫正机构和受委托的司法所权责界限,确保权力行使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加强执法权力运行监督,推进矫务公开,建立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制约更加严密。

科技赋能管理教育更精细

聊城市东昌府区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腿部残疾,不便于往返司法所接受集体教育。经工作人员批准,利用手机App的“空中课堂”居家学习,成了他接受教育矫正的主要方式。

科技赋能,让社区矫正插上“智慧”翅膀。近年来,山东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大力推进“互联网+社区矫正”,部署各县(市、区)加快建设“智慧矫正中心”,打造升级“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发布各类教育课程资源1424条,累计10.7万人参加在线学习,全面启用“矫务通”“在矫通”App,助力社区矫正工作更精细、便捷。

不仅如此,山东省司法厅还与省市场监管局、人社厅、民政厅、住建厅、卫健委、医保局等部门平台实现数据互通,极大提升了社区矫正智能化水平。深化政法系统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应用,打通公、检、法、司数据信息壁垒,实现文书在线流转、快速预警响应,有效降低了脱漏管风险,提高了工作效率。

此前,滨州市博兴县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的妻子患病,需要其陪同前往外地某医院检查。张某遂打开手机上的“在矫通”App,找到“外出请假”模块,填报了外出目的地、请假事由、起止日期等信息并上传了有关证明材料。半个小时之后,手机提醒音响起,张某收到了司法所发来的准予请假外出告知书……

“如今,类似的高效便捷手机应用在山东已被社区矫正对象广泛使用,既充分体现了执法活动的人性化,减少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工作生活的影响,又通过智能化监督管理有效预防了监管风险、维护了正常矫正秩序。”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旭说。

拓途径提质效助回归社会

走进位于临沂市平邑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孔子学堂”,入眼便是桌面上摆放的《论语百句》,书桌后面的架子上摆满了传统文化书籍,学堂内设立“修身立志”图书阅览室、“孝善”文化走廊、儒风讲习所,文化氛围浓厚。

通过在社区矫正机构设“孔子学堂”,利用孔子文化研究院完备的课程体系和价值理念,将传统节日、“八礼四仪”“孝善”文化与德育帮扶巧妙结合,放大传统文化育人塑人理念,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守规矩、知礼仪、懂感恩、明事理,培养价值认同感,达成社区矫正“改造人”“塑造人”的目标。

近年来,山东紧紧围绕“促使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这一目标,落实“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要求,不断拓展教育矫正途径,提高教育矫正质效,实现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实践中,山东明确网格长、网格员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职责;大力推进青年志愿者、青少年社工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省现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工、志愿者共计4.7万名;常态化开展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子女联系走访,建立个案帮教服务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纳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规范开展心理评估、疏导和危机干预;将儒家文化等齐鲁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融入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实现培心固本、标本兼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常态化机制,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就业安置渠道,提高自主谋生技能。

此外,山东坚持以社区矫正对象实际需求为导向,强化帮扶资源供给,积极构建社区矫正机构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帮扶格局,3年来,全省共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低保386人,落实社会保险9078人,落实社会救助387人,指导就业2.7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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