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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高管犯罪后该如何合规改革?最高法回应

  光明网北京7月31日电 一些民营企业因为高管、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后,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如何助力这样的企业合规改革...

  光明网北京7月31日电 一些民营企业因为高管、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后,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如何助力这样的企业合规改革、守法经营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在今日最高法召开的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发布会上表示,企业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中,法院依法能动履职,既依法打击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又尽可能降低因涉案人员被羁押等对企业产生的消极影响,并通过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帮助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填补管理漏洞、化解风险隐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今天发布的大通公司实际控制人伪造企业印章罪一案,法院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联合检察院监督企业合规改革,指导企业加强内部治理;综合考量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及企业合规整改等情况,依法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既挽救了企业,又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实现涉企犯罪源头治理。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推动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转变办案理念,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据介绍,自今年3月以来,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对民营企业高管、实际控制人被依法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联合第三方监管人,监督指导企业有效完成合规整改项目,筑起合规风险防火墙,真正救治企业、警示社会。

  下一步,人民法院还会积极将企业合规的边界延展到民商事、行政、执行等领域;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企业合规从个案合规到行业合规,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做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助力民营企业、企业家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孙满桃 刘奕飞)

[ 责编:陈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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