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见习记者 张美欣
近年来,吉林省一直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等大事,始终扎实推进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
2023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并下发《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其中,《吉林省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格外引人注目——围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着力形成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体系、持续优化权威高效的公正司法体系和积极打造共享共建的法律服务体系4个方面,细化了23项重点任务。
“法治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指向、活力指数和核心指标。”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磊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扎实推进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着力使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招商引资的最亮品牌、投资兴业的最大底气和吉林振兴发展的最强引擎。
紧盯“重商亲商”强化制度建设
近年来,白城市高效推动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张清单”“四张流程图”等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说服教育、行政约谈、行政告诫、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开办时间缩短60%以上。在政务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企业和群众在一个窗口即可办理完所有事项,重大项目实现“一次也不跑”目标。
“坚持把‘重商亲商’作为加强制度建设的主基调。”张磊说,今年将《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立法项目优先纳入今年立法完成计划。在立法程序上,推进“开门立法”,积极征询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民主有效参与。在立法项目上,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选准小切口,综合运用“立改废释”,完善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在构建制度保障体系上,统筹基础制度、运行制度和保障制度建设,旗帜鲜明地向全社会传递“重商亲商”的坚定立场和强烈信号。
紧盯“护商扶商”提升执法水平
为创建更好的营商环境,通化市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服务,企业开办实现“一表申请、一窗领取、一网通办、全程免费”,一般性企业开办3个小时内办结。同时,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梳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906项,全面推行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推行“首席事务代表”“收件即受理”和“政务服务办事无休日”制度,19名“首席事务代表”全权受理审批1173个政务服务事项。
“紧盯‘护商扶商’提升执法水平,切实使公平公正成为市场主体最直接、最真实的体验和感受。”张磊说。
吉林省将深入开展违法行政行为整治行动,坚决整治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和涉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守信践诺机制,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宜企行动”,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紧盯“惠商富商”加强司法保障
“公证处工作高效快速,真的太感谢了……”今年3月,王某在复兴镇某菌包厂代加工的8万袋菌袋有90%没有成活,于是向汪清县公证处申请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鉴于保全证据的紧迫性,公证员当天就赶到菌房现场,历时1个多小时顺利完成证据保全,维护了王某的权益。
“要把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成效体现在让市场主体‘看得见’‘得实惠’上。”张磊表示,吉林省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建立政府合同协议、行政承诺“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及时纠正行政机关涉企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规范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着力强化反垄断,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羁押性措施。依法打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链条,实施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提升工程,完善常态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紧盯“留商安商”抓实法律服务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吉林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为“留商安商”做最大努力。
临江市司法局走访多家企业,聚焦企业现状,纾解企业困难,结合企业诉求为企业解决实际的法律服务需求。松原市司法局出台62条政策,在税费金融支持、加强服务保障、支持开拓市场、优化营商环境4个方面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延边州公安局与州工商联建立“日常联系、服务保障、参与社会治理、宣传引导”四项机制。长春、梅河口市公安局排查涉企积案,建立台账开展攻坚。四平市公安局在走访企业时,现场解决因信息系统升级导致缴费业务不畅问题,赢得企业称赞……
“要把提供有温度、个性化的法律服务作为打造‘拴心留人’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张磊说,聚焦企业反映突出问题,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拓展普惠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让市场主体真正享受到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的维权渠道,着力让市场主体在“法治引擎”的驱动下激发活力、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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