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 孙满桃)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北京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获悉,今日上午,北京门头沟法院、房山法院、通州法院、怀柔法院、平谷法院、密云法院及延庆法院等7家基层法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北京四中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此前,北京高院民事审判一庭挂牌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
至此,北京法院三级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全部挂牌成立,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标志着首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翻开新的篇章。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表示,专门机构建设是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与前提基础,实践证明,科学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对法院推动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作用重大。
据介绍,2019年12月31日,经北京市编办批复同意,北京高院在民事审判一庭加挂了“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牌子,并持续谋划和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建立工作。今天上午,8家中基层法院分别设立了两级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全市法院建立起“高院1+中院1+基层7”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
记者获悉,2021年至今,北京法院每年收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约900件,其中,刑事案件约150件,民事案件将近600件,行政案件150余件。近年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增长态势明显,公益诉讼已成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着力点。截至目前,北京法院已累计受理环境公益诉讼共计9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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