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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大重点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平均值为63.0%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是推进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是推进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相关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经过各方协同作战、合力攻坚,我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8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副司长胡松琴介绍,2022年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三大重点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平均值为63.0%,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同时,也应当看到,重点海域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平衡、不稳固,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胡松琴说。

据了解,自2022年2月《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省市,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三大海域为重点,继续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稳中求进做好以下工作:

陆海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推进。紧盯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两道关键入海“闸口”,协同推进沿海城市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任务,陆海统筹改善重点海域水质。在入海河流方面,紧盯总氮治理,于2023年2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的意见》,系统部署和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总氮减排和近岸海域水质改善,纳入任务清单的20条国控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均已印发实施,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在入海排污口方面,加快推进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渤海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约88%,长江口-杭州湾入海排污口已初步完成排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加快推进实施滨海湿地、海岸带等保护修复和互花米草治理,实施严格保护措施,促进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固本培元,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执法监督等,持续促进渔业资源养护。

环境风险应对能力逐步提升。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坚持风险事前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两手发力,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开展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同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海洋环境应急监测船舶等能力建设。目前,浙江“中国环监浙001”1000吨级调查监测船舶、江苏“中国环监苏001”600吨级调查监测船舶已正式入编,天津400吨级调查监测船舶正在进行下水调试。

胡松琴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与各有关部门一同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技术帮扶,进一步压紧压实沿海地方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一河一策”“一湾一策”“一口一策”等具体行动措施和工程项目等,推动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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