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记者从水利部获悉,受2023年第9号台风“苏拉”影响,预计,8月31日至9月2日,江南南部、华南东部北部和海南等地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受其影响,珠江流域片北江、东江、韩江,长江流域赣江、湘江,太湖流域片九龙江、闽江等河流将出现涨水过程,部分江河干支流可能发生超警以上洪水。
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8月30日15时针对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派出2个工作组赴福建、广东协助做好防御工作,并向相关省级水利部门和水利部长江、珠江、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向,滚动开展雨情、水情、汛情预测预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精细调度水工程体系,做好水库、堤防等工程巡查防守,及时发现、处置险情,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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