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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围绕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新格局的目标,对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建立完善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公益慈善力量合作,建立完善与公益慈善力量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开展沟通会商,全面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对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各地民政部门可积极寻找公益慈善资源,争取慈善帮扶。对于民政部门转介对象,慈善组织可简化程序,及时予以帮扶。
《意见》提出,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信息互通共享,创新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途径方法,落实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激励支持措施。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意见》要求,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慈善组织等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慈善帮扶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防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慈善组织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按照规定公开救助帮扶类慈善项目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