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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政法力量 守护校园安宁

□ 平安特稿□ 本报记者 董凡超9月1日,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广电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的开学第一课“法治课堂”在甘肃高院...

□ 平安特稿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9月1日,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广电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的开学第一课“法治课堂”在甘肃高院少年法庭开讲。兰州市第二十中学42名初三学生受邀在现场听课,全省中小学生同步收看实况直播。

直播课上,甘肃高院四级高级法官贺玲玲针对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多受心理原因影响的现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心理”与“法理”的角度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及预防违法犯罪主题讲座。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感触良多,大家纷纷围绕日常生活中的困惑和疑问与授课法官进行互动。

秋季学期开学之际,各地政法机关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提前谋划、周密安排,走进校园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整治,全力以赴站好“护学岗”、守好“开学季”。

优化高峰勤务

秋季学期开学以来,在云南省昆明市各个中小学门口,在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除了翘首等待的老师、家长,还能看见那些熟悉的身影——护学的民警辅警。

自秋季学期开学以来,昆明市公安局将校园安保作为“第一警务”,结合各学校错峰上放学时段科学部署警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165个、商户369家、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7万余起。

与此同时,昆明公安机关持续优化交通组织保障,制定了交通设施整改完善任务清单,明确片区责任领导、学校包保民警,强化动态跟踪和限时督办,整改完善2044所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因地制宜优化交通组织工作,主城区306所学校周边的301条道路实行上放学时段机动车限时停车措施,设置即停即走送学通道176个、送学停车区97个;253所学校采取临时禁限行、单行、优化信号灯配时等措施,有效缓解校园门口交通拥堵问题。

9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天坛大队民警携手学校护学力量,在学校周边维护交通秩序。 刁铮 摄

各地公安机关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优化高峰勤务,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安排警力开展护学工作,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周边道路顺畅。

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在学生集中报到首日设置治安护学岗136处、交警护学岗45处、动态护学岗240余处,全力保障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良好。同时建立“公安联勤、教育联防、社会联巡、家长联动”护校模式,盘活群防力量,组成义务护校队参与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打造校园周边安全网。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600余所学校建立了义务护校队,为校园安全再上“一把锁”。

开学前夕,湖北各地公安机关内保部门联合派出所、校园责任民警及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逐项检查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专职保安员配备和消防设施等情况,摸排化解涉校矛盾纠纷,清查整治校园周边旅店、网吧、游戏厅、出租屋等重点场所。行动中,湖北各地公安机关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18处,化解涉校矛盾纠纷213起。

播撒法治种子

“我宣誓:我是中华民族的儿女……我将履行禁毒誓言,为国家禁毒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9月1日上午,广东省云浮市司法局联合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市禁毒办、市普法办等单位在云城区安塘中学举行开学第一课“珍爱生命 无毒青春”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全体师生在戒毒民警的带领下举起右手、紧握成拳,铿锵有力的禁毒誓言响彻校园。

活动中,民警结合真实案例,生动形象地为师生们讲解了毒品的种类和特征、毒品的危害及如何防范毒品等相关知识。别开生面的禁毒教育“开学第一课”,激发了同学们学习禁毒知识的热情。

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关键是要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理念、安全意识。各地政法机关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法治与安全的种子根植在学生心中。

8月22日、24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前往张家港高级中学、张家港市乐余高级中学等学校为高一新生带来“开学第一课”,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真实案例,通过播放警示片、现场问答互动等形式,围绕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向同学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同学们懂法用法,学会自我保护,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张家港市检察院与当地教育部门会签《关于加强检教共建提升法治副校长工作质效的意见》,建立未成年人普法精品教案库,打造“模块化”课程,开展“菜单式”教育。并通过“检察长面对面谈”“法治副校长手把手教”等形式,对在校教师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法治素养和释法说理的能力。

连日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公安局民警走进辖区各中小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针对青少年好奇心强、辨别是非能力弱、容易受到诱惑走上歧途的特点,结合涉校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向校园师生开展法治宣传。

深化部门协作

8月31日上午,开学在即,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交通局已连续三天对“野校车”进行“地毯式”清查,县教育局发出的警示教育函也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陆续发送到学生家长手中。

这次专项整治缘于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今年2月,邵某购买了一辆九座小客车用于送货。一次送货时,一位家长付费请他带小孩到城区上学,邵某爽快地承接了这笔生意。久而久之,经家长们相互介绍,邵某很快多了一份“副业”。6月5日早晨,邵某驾车在行驶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邵某驾驶的小客车上挤满了小学生,满满当当地载了17人,但该客车仅允许载客9人。经公安机关核查,该车并非正规校车,邵某也不具备校车驾驶资质。三门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邵某提起公诉。

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8月28日,三门县检察院分别向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校车安全的监督管理。收到检察建议后,三门县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开始专项整治,合力让“野校车”止于开学季。

解决校园安全问题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强化部门协作,坚持综合治理。

重庆市公安机关对全市3万余名校园安保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有效提升校园保卫力量的安防技能和应急处突能力,并重点对校园防护装备配置等开展全面梳理排查,排查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2494处。同时,会同政府职能部门持续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246处。

湖北公安交警部门、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校车及驾驶员登记信息逐一核验更新,逐车开展安全检查,并与有关人员签订责任书,开展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校车运营主体安全意识,确保安全上岗上路,重拳打击“黑校车”,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校园安全是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政法机关始终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高位推动,不断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健全校园安防体系,努力让校园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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