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对黄埔海关原党委委员、副关长胡文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胡文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为谋求职务晋升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以高于市场价格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售房产;利用职务便利,在加速货物报检通关、帮助样品抽检、采购产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财物。
胡文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文海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胡文海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
[ 责编:孙满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