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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网”清朗互联网,这份指导意见如何为你我撑腰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题:以“法网”清朗互联网,这份指导意见如何为你我撑腰新华社记者明确网络暴力罪名适用规则、违法行为处理规则,明...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题:以“法网”清朗互联网,这份指导意见如何为你我撑腰

新华社记者

明确网络暴力罪名适用规则、违法行为处理规则,明确网络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依法支持针对网络暴力的民事维权……

针对“按键伤人”等网络暴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为网暴被害人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人格权利受到保护、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网络暴力“几宗罪”?

记者了解到,网络暴力行为在刑法上主要适用的罪名是侮辱罪、诽谤罪。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取证难、“法不责众”等棘手问题。

“依法严惩网络暴力,关键在于要适应网络侮辱、诽谤的特点和危害,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畅通刑事追诉程序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

指导意见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网络暴力行为所涉及的刑法罪名适用作了指引性规定。

具体而言,在信息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以侮辱罪、诽谤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此外,对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可以适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所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可以适用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网暴受害者个人维权难的现实问题如何解决?

对广大公众而言,首先要明晰“自诉”与“公诉”的概念。

自诉,是指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公诉,是指由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

传统的侮辱、诽谤犯罪多发生在熟人之间,为了保护被害人隐私、促进修复社会关系,刑法规定由被害人决定是否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刑法同时也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就是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犯罪应当适用公诉程序。

从过往的案例看,对于遭受侮辱、诽谤等涉及人身攻击的网暴行为,绝大多数需要通过自诉或民事诉讼的渠道主张权利,极少数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还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例如“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事件”,从受害者委托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建议以诽谤罪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便是一起不多见的自诉转公诉案件。

可见,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畅通刑事追诉转向公诉程序,让网暴受害者不再“一个人战斗”,是有效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的关键。

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受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极高。

“只有通过公诉程序追诉才能及时、有效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文峰说。

对此,指导意见畅通刑事追诉程序,专门对网络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形细化规定了四项具体情形和一个兜底项。

四项具体情形中,“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是网络暴力案件中危害最严重、最极端,对公众安全感和社会秩序冲击最为强烈的情形。对其适用公诉程序,是严惩恶性网络暴力犯罪,有效救济被害人权益的有效途径。

指导意见还依法支持针对网络暴力的民事维权,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依法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网络暴力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网暴受害人的个人力量非常有限,国家机关的强势介入能为受害人“撑腰”。

——怎样厘清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

对此,指导意见明确: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故意散布的,不应当认定为诽谤违法犯罪。针对他人言行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即使观点有所偏颇、言论有些偏激,只要不是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的,不应当认定为侮辱违法犯罪。

基于此,在网络世界里,如果遇到他人遭受网络暴力的情况,也应积极监督、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现实中,网暴实施者往往抱有“法不责众”的侥幸或从众心理。针对惩治网暴“法不责众”这一难点,指导意见明确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给出两种区分处理思路。

从重处罚——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具有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网络暴力,组织“水军”“打手”等实施网络暴力,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网络暴力等情形的,依法从重处罚。

行政处罚——对于实施网络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互联网虽是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和网络秩序,以“法网”之力清朗互联网,让网暴者付出应有代价,让网络空间成为“宜居”的文明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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