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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编者按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年来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

编者按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年来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研究部署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的任务措施,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近年来,各级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有效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会上,有10个单位和个人作了交流发言。法治日报10月10日对上述交流发言进行摘编,敬请关注。 

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浙江模式”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浙江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分别在全省、县级、乡镇和村社层面总结推广“浙江解纷码”、舟山“普陀模式”、永康“龙山经验”和临安“共享法庭”,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基本实现5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化解在前端。 

2018年浙江法院首次实现收案个位数增长,此后逐年稳步下降,目前收案数已从2017年的全国第2位降至第8位,浙江“诉讼大省”状况明显改观。 

2019年,推动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党委诉源治理的领导责任,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考核,压实乡镇街道诉源治理主体责任,全省万人成讼率从2019年的109.7降至2022年的75.5。 

2019年,推动省委在全省推广建设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立信访、调解、诉讼“三支队伍”,完善信访、调解、诉讼“三个环节”,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全省92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实现群众纠纷化解和信访“最多跑一地”。今年上半年,全省社会治理中心化解纠纷29.9万件,成功率97.4%。 

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动人民法庭从过去单一“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并重转变。2022年全省55%的人民法庭实现收案负增长,带动全省民商事案件收案下降3.6%。全省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指导调解56万次,化解纠纷42.7万件,就地化解率76.3%。 

把司法建议作为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2018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发送司法建议7368份,得到采纳落实6021件,采纳率81.7%,有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汇聚起1万余家专业调解机构、5万余名调解员,为老百姓提供在线咨询、调解、诉讼等一条龙服务,实现矛盾纠纷“漏斗式”分层过滤。纠纷产生后首先推送到平台,由社会调解力量化解,调解成功的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传至法院立案。累计调解纠纷327.6万件,成功率51.04%。 

下一步,浙江法院持续巩固深化诉源治理,努力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贡献更多浙江经验。 

大调解格局提升纠纷化解整体效能 

上海市司法局 

近年来,上海市司法局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牵头27家单位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整体效能。 

全面推广深化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警调联动”提升前端发现能力,建立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人民调解员及时主动介入纠纷类警情调处,将大量纠纷化解于萌芽。“三所联动”增强属地化解能力,将治安刑事案件背后的原始纠纷纳入“三所联动”范围,推动268家律所参与帮助厘清法律关系,实现源头化解。“三所联动+”拓展基层大调解格局,针对不同矛盾纠纷类型相应引入教育、民政、人社等行政调解资源,并加强与基层法庭对接联动,形成多元解纷新格局,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效能。 

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调解工作统一平台,在市、区两级全面设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近200名,上百家调解组织实体入驻,其他调解组织及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机构机制化入驻,有效实现统筹调配、联动化解矛盾。牵头研发解纷“一件事”平台,依托“一网通办”系统,提供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引导诉讼等10项线上解纷服务。目前,首批6700余家解纷机构入驻平台,当事人申请后根据算法智能匹配解纷机构,“一案一号”全程跟踪办理,并以解纷数据一口归集加强重大纠纷风险预测预警预判。平台上线8个月来,接收申请1.7万件,受理1.4万件,化解成功率约95%。积极推动全市调解组织统一在解纷“一件事”平台上承接法院、检察院以及行政机关推送的调解案件,同时由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在线下对相关案件进行统一接收、分派、管理、反馈,并为当事人提供电话咨询、在线解答等帮办服务。 

制定实施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出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以及诉调、警调、检调对接等领域制度文件10余份。在加强调解员评聘、行为规范、权益保护等工作的同时,专门编写出版调解专业培训教材,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法治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联合财政部门将调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升办案补贴标准,保障调解员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上海将着力完善基层调解保障,优化调解资源配置,强化数字科技赋能,努力推进完善与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商事调解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 

广东省司法厅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领先,跨境商事纠纷频繁。近年来积极推进商事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有商事调解组织330家,其中涉外商事调解组织20家,在册商事调解员2232人,2022年以来调解商事纠纷2.5万件。 

加强与港澳的协调联动,为扩大外循环、畅通内循环,联合港澳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组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联合港澳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会同省法院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推动出台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聘请82名大湾区律师、港澳居民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 

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在全国首创设专章对商事调解予以规定,从制度上解决商事调解“建设多头、管理无人”的难题。推动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推进商事纠纷调解市场化收费的实施办法》《关于商事调解组织自收案件司法确认流程指引》,对商事调解进行规范管理。深圳光明区开展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的试点项目。 

从政策扶持、业务支持、行业自律等方面出实招、出硬招,为保障商事调解良性发展蓄好势能。横琴、前海、南沙从落户奖励、办公用房、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商事调解全方位扶持,商事调解组织在前海、横琴合作区同一年度内享受支持资金总额最高分别可达1000万、800万。构建“调解优先”多元解纷格局,加强与法院、仲裁机构的衔接联动,引导市场主体首选商事调解解决纠纷。在珠三角九市分别打造商事调解示范机构。举办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大力推广商事调解,促进大湾区商事调解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成立全国首个商事调解专门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提升商事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行业依法依规自律管理水平。珠海市总商会等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8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跨区域“大调解”协会——珠海市调解协会,促进商事调解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抢抓发展机遇,积极作为,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构建“法院+商会”多元共治新模式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滁州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履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工作部署,构建“法院+商会”多元共治新模式,深化民营经济领域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 

发挥商会预防化解商事纠纷优势,在全省率先实现辖区内县级商调委全覆盖,压实法院指导职能,实现在商崇法与在法言商、法律规范与商业规则相结合的预防调处机制。2019年5月以来,通过商调委化解涉企纠纷8106件,实现商事纠纷不出商会。常态化开展“进企业、解愁盼、助纾困”活动,发布涉企法律风险提示白皮书、司法建议,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规范行为。天长法院积极参与推动辖区内30强企业以及在16个民营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开展无讼企业(社区)建设,2021年以来,大量纠纷在企业园区得到预防化解,辖区人民法庭年均受案数下降10.8%。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总对总”工作部署,实现全部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对接法院调解平台,将66名企业家、商(协)会负责人等专兼职调解员纳入工商联调解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发挥商会人才优势、专业优势和法院平台优势、保障优势,实现商事纠纷商人解。2020年7月对接以来,调解涉企案件7523件,增加调解成功率。发挥专业调解优势,不断扩大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对接范围,与53家单位建立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法院+社会”多元化解机制,将18607件纠纷实质性解决在前端。2021年,滁州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十年来首次呈下降趋势,2022年降幅为3.7%。 

促进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等20项配套制度,对涉企案件类型、平台建设、程序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商会调解“有牌子、有队伍、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有程序”。建立调解协议督促履行机制,经商会调解成功的案件,自动履行率超80%。通过集中授课、以案代训等方式切实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建立奖惩机制,评选年度优秀调解员,对违反调解制度的调解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并从调解员名册中移除。争取市财政落实好商调委补助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完善“以案定补”机制,鼓励商会调解员以全面履行调解结果为目的,制定调解方案,提高实质解纷效果。 

滁州法院将继续确保“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落实到位、生根见效。 

聚焦基层治理法治促进纠纷源头化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是自治区第一人口大区。法官人均结案600件,人案矛盾十分突出。探索形成党委领导、双向指导、三方联动、四个延伸、五类速裁的诉源治理赛罕模式。 

把诉调对接中心作为参与诉源治理的“指挥中心”,统筹前端诉源治理、中端诉调对接、后端调审衔接。带动诉至法院纠纷数下降的同时,连续2年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8%。 

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打造基层治理人才孵化基地。建立“赛法调解网络学院”,引入北上广一线调解专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36场6200余人次。邀请人民调解员到法院“挂职锻炼”,以案代培,提升依法调解能力。人民调解员逐步成为矛调中心的“骨干”,信访维稳的“好手”。 

由“1+1”(法官+法官助理)担任,重点化解法律适用争议大、专业疑难的矛盾纠纷。向社会公开招募选任81名特邀调解员,引入15家特邀调解组织。实行以案定补,市政府提供调解经费保障。以调解质效为标准每月末位淘汰,倒逼不断提升调解能力。对接街道办事处,将社区书记、网格员等基层治理人员纳入调解平台,每个网格单元至少有一名法官或调解人员和网格员一起开展基层调解。 

在社区(村)矛调中心设立57个法官工作站,重点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实现小事不出村。在街道(乡镇)矛调中心设立12个诉前调解工作站,重点推进信访化解、指导调解、联动化解,努力实现大事不出镇。今年以来协助街道(乡镇)化解重大信访案件26件。设立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帮助金融机构在前端加强合规审核、规范放贷行为,诉前化解金融纠纷1752件。设立12家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1495件群体性物业纠纷就地化解。发送司法建议,发布审判白皮书,助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打通法院与各基层治理单位之间数据壁垒,将矛盾预防的“前端”与纠纷解决的“后端”互联互通,实现当事人解决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线上调解成功4850件。 

诉源治理解决不了的案件,由法院发挥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对金融借款、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房地产、物业五类纠纷实行要素式审判。速裁快审结案2.2万件,个案平均30天以内审结。 

下一步,将继续在党委坚强领导下,聚焦基层治理法治需求,畅通更多诉讼外解决纠纷渠道,促进纠纷源头化解、止于未诉。 

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枫桥经验”新样板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9年11月成立,目前有调解员24人,主要依托首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优质专业资源,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侵权及其转让、许可合同等纠纷化解工作。成立四年来,累计受理知识产权纠纷5300余件,调解结案3800余件,为北京地区创新主体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调委会秉承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结合知识产权纠纷具有专业技术性强、侵权种类和形式多、取证和举证难、赔偿数额难以评估等特点,坚持制度规范和人才培养“两手抓”的工作策略。在制度建设方面着重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完善调解告知书、申请表、终结告知书等制度文件,规范受理申请、主持调解、订立协议等工作环节,保障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在队伍建设方面,注重选聘具有知识产权法律背景和行业技术背景、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并利用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一对一指导、组织培训等多种途径,持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起了一张坚强有力的“防护网”。 

调委会积极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目前已经参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海淀法院、丰台法院诉前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委派调解工作,并在部分法院派驻专职调解员,与法官配合调解案件。每年完成法院委派调解案件1000多件,成为法院知识产权诉前调解的主力军,得到了当事人和法院的一致好评。在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接工作中,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件具有数量大、持续性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往往只是当事人掌握的侵权案件的一部分,调解员主动作为,全面了解侵权行为,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在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筑起一道矛盾纠纷化解的“隔离墙”。 

调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向前一步”,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了解会员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需求,利用行业协会第三方的社会影响力,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免费的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服务,近两年,每年主动上门调解的案件超过200件。调委会还积极解决相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反馈的知识产权问题,每年进驻中国服务贸易交易会等重要展会,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入驻北京(中关村)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提供“一对一”和“面对面”咨询和调解服务,搭建起协会和企业、协会和当事人矛盾排查预防化解的“连心桥”。 

下一步,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努力让调解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将知识产权纠纷防范在源头、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首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庭所联合共建”促进两大优势结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 

2021年以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人民法庭坚持“枫桥经验”的时代化本地化具体化,以“庭所联动”为抓手,共同做实指导调解职能,探索形成“联调化解纠纷、联动防范风险、联建实现善治”的基层治理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建立“庭所联合共建”机制,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会同基层社区、妇联、工会设立矛盾化解中心,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联合司法所探索集中指导和分片包联模式,动态研判辖区易发多发纠纷,“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辖区20余个调解委员会和70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132次,“庭内庭外”多种渠道指导人民调解200余次,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和现场观摩52次,聘任10名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多措并举做实做细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近三年来,86%的矛盾纠纷前端调处,16个社区中6个社区实现“无讼”,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建立“庭所联合调解”机制,司法所选派1名人民调解员常驻人民法庭,年均调解纠纷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2%。注重发挥委派调解优势,在当事人自愿原则下,涉民生纠纷优先导入人民调解,近三年来,“保护妇女儿童驿站”家事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0%,“农民工讨薪驿站” 欠薪纠纷85%以上当场兑现。对劳动劳务、物业供热纠纷开展示范性调解,高效批量化解纠纷,近五年来,辖区八一钢铁公司诉讼案件从数百件下降至9件。调解过程中引导当事人恪守诚信,鼓励即时履行,履行确有困难的,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适时申请执行,最大程度兑现权益。近三年来,即时履行600余件,司法确认700余件,自动履行率40%。调解不成的就地立案转入诉讼,实现法律优势和群众优势较好结合。 

建立“庭所联席会议”制度,灵活运用司法大数据研究分析系统,定期与区司法局、管委会、司法所双向通报辖区诉讼案件类型和特点、民间纠纷变化和趋势,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辖区矛盾纠纷共同分析、提前预警、协调处理机制。高度重视因家事、邻里等民间纠纷引发恶性伤人事件的预防化解工作,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民间矛盾纠纷双向预警通报机制,共同做好前端化解、综合治理等工作。近三年来,发布预警信息、工作通报、司法建议等83份,提前介入化解纠纷隐患568件,成功化解率达96%。 

实践证明,“庭所联动”是共同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的有益探索。 

律师“非诉在线”优先实现息诉止争 

山东祺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具有专业优势,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可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促进社会和谐。”来自山东省莒南县祺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姜其军介绍道,代理案件不能为了诉讼而诉讼,要以解决争议为目的,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既当好“诉讼代理人”,也当好“专业调解员”,设身处地帮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息诉止争、案结事了。今年以来,所里共代理案件292件,调解成功81件,占总代理案件27.7%,涉案标的额1600余万元。  

莒南县建立了数字司法平台“非诉在线”,通过“非诉在线”实现全县调解机构互联互通。对于简单案件,律所直接进行调解,并将调解情况录入“非诉在线”平台。对于相对复杂、难以独自化解的案件,律所在“非诉在线”本所端口提出诉求,由平台指挥中心收到诉求后指派到相应的人民调解组织,再由人民调解组织汇集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例如,律所受理的一起因相邻权引起的纠纷,因双方当事人矛盾 激烈,调解难度大,通过属地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委会、综治办等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目前,律所已通过类似模式化解疑难复杂案件6件。 

“实践中,通过我所律师调解的案件,绝大多数都能即时履行,对于不能即时履行的,我们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目前已司法确认7件。”姜其军说。 

“调解的案件来源基本都是当事人前来咨询如何打官司的案件。但通过调解工作,当事人在更短时间内以更低成本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因此仍愿意向我们支付费用。”姜其军说,今年我所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中,当事人共支付法律服务费用19.2万元,真正实现了把律师调解作为我所的一项业务在开展。另外,莒南县还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对我所给予补贴3万元。通过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我所业务量不仅未受影响,反而扩大了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2023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律师调解工作,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加便捷、高效和实用,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结合。”姜其军说,我们将继续发挥执业律师在调解工作中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以非对抗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法律专业服务与非诉化解服务的有机结合,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倾情倾心扎根基层为调解事业挥洒青春 

河南省温县祥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吴静静 

吴静静,是河南省温县祥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任,从事调解工作11年。 

去年,吴静静调解了一起外地商人在本地的租赁纠纷,外地商人起初担心“拉偏架”执意要起诉,但最终吴静静以一颗公心化解了纠纷,并收到了外地商人从黑龙江寄来的锦旗。吴静静时常会面对一些涉及人数多、利益难协调,特别“烧脑”的纠纷,尤其是信访积案,甚至需要数十次往返沟通。 

“群众利益无小事,找到我就是对我最大的信任,让群众的烦心事得到妥善解决是我始终坚持的目标。”吴静静说,正是一次次的笑脸相迎和耐心倾听,收获了群众的信任,成为群众的知心人、暖心人、贴心人。 

2021年,吴静静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专业能力的提升,使她调解的合同、借贷、劳务、继承析产等纠纷开始越来越多,也成了辖区的“红人”。她建立了祥云镇人民调解普法群,利用专业所长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累计接待法律咨询2800余次,从群众眼里“调个地边纠纷、评个家长里短”热心肠的“吴调解”,成为了群众身边的“吴律师”。作为公职律师不仅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还参与“三资”监管、合法性审核等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了纠纷的产生。 

众人拾材火焰高,吴静静往返辖区28个村发动村民选出自己身边的调解员,每个村调解员都成为纠纷排查的“瞭望哨”和化解的“尖兵”。她通过以案带教、轮训宣讲等形式教他们怎么去规范制作调解文书、传授调解经验和方法,逐渐形成了村镇联动的调解团队,每年化解纠纷近500件。当地调委会还与法庭、派出所建立了工作对接机制,每年调解转交的纠纷近200件。 

吴静静说,作为其中的一份子,将继续用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彝区“德古”调解员用好“法理情”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镇依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耍惹阿觉 

来自四川小凉山峨边县黑竹沟镇依乌村的耍惹阿觉,是一名最基层的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28年。 

大小凉山彝区是一个“一步跨千年”的地区,传统文化浓厚,针对彝区法治资源短缺的实际,耍惹阿觉坚持把提升调委会和人民群众法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向上级机关争取,率先在全县将村调委会与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视频连通,邀请联系、帮扶单位领导担任“德古”人民调解指导员和法治宣传员。 

“德古”是对睿智、仁义、公正的人最好评语。 

耍惹阿觉坚持每周组织一次调解员集中学习,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实现了“民间德古”向“德古人民调解员”的角色转换。 

耍惹阿觉在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中发现,当地群众更乐于借乡土文化、用乡音乡情、靠乡土办法来解决矛盾纠纷。作为新时代“德古”人民调解员,他主动向老一辈“德古”学习彝族习俗,并针对传统“德古”调解多为口头约定、容易反悔的问题,牵头制定了“德古”人民调解“七不准、五严禁、三必须”工作纪律,推行“德古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变随意为正式、变“口头协议”为“书面文书”,形成将国家法律和当地习俗相融合的“阿觉调解法”。 

2022年,在处理一起家族矛盾纠纷中,耍惹阿觉主动邀请本地德高望重且熟知彝族民俗的“苏易”“德古”等参与调解,促成双方协商一致,跟进做好司法确认,成功避免了因家族矛盾引发的上百人聚集的群体性事件。近四年来,耍惹阿觉参与调解的400余件矛盾纠纷中司法确认率达40%,协议履行率达97%。 

4年来,耍惹阿觉组织村调解员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达300余个,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景区开展调解延伸服务,耍惹阿觉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200余次,调解涉旅游纠纷80余件。针对彝族婚嫁“高聘金、高聘礼”老大难问题,耍惹阿觉将治理婚嫁“双高”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开设“德古彝汉双语法治讲堂”,打造“小手牵大手”“普法小阿依”品牌。目前,全村婚嫁聘金、礼金平均下降76%,有效避免了彝族家庭因婚嫁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耍惹阿觉说,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做一名新时代的新型“德古”,努力为彝区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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