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金融投资诈骗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为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的意识和能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7件相关典型案例和防范金融投资骗局风险提示,结合办案揭露常见金融投资诈骗手段。
这些案例涉及基金、外汇、股票、期货、保险等主要金融业务。尽管案件的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但实质上都是犯罪分子将传统诈骗犯罪包装在各种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平台之下,披着“投资”的外衣行诈骗之实。比如,假冒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名义,在网络上进行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投资者注资;利用虚假炒外汇、股票、虚拟币平台,虚构投资盈利、操控涨跌,诈骗被害人财物;以提高投资收益为诱饵,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金融服务或软件等。
金融投资诈骗不仅给许多群众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对金融管理秩序产生了严重破坏。这些骗局之所以屡屡得逞,并不是诈骗分子的技术有多高超、手段有多高明,而是其准确抓住了投资者获利心切的心理。加之部分投资者风险意识较弱,相关金融专业知识不足,面对所谓“稳赚不赔”“保本保息”“高额利息”等噱头诱惑,自然就很容易掉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之中。
减少金融投资诈骗,除了需要强化事后惩治,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更需要加强事前预防,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防骗意识和能力。金融投资必然伴随风险,对投资者来说,坚持理性投资,增强风险意识,加强相关知识学习至关重要。此次最高检有针对性地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不仅对犯罪分子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而且有助于社会公众了解不同诈骗手法,并从他人上当受骗的经历中汲取教训,提升防骗“免疫力”。
防范诈骗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既需要相关部门的有力行动,也需要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的配合支持,持续加大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更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选择正规的投资公司和渠道,警惕各类社交平台的推荐活动,不盲目相信他人的营销推介,坚决不被“高收益”所惑,切实筑牢反诈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