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全国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现场推进会,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强化制度保障,压实责任担当,持续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各地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来,全国因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驾驶拼装、报废及不符合标准车辆等肇事事故同比分别减少6.3%、21.7%、13.3%和30.6%,农村公路车辆翻坠等单方事故同比减少18.3%。但是,部分地方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仍存在排查不深不细、隐患整改不彻底、综合治理体系不完善、责任传导不够等问题和薄弱环节。
会议要求,各地要强化隐患增量防控,实现对源头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风险隐患的实时动态监测、精准分析研判、分类分策治理。完善动态清零机制建设,定期研究分析风险隐患规律特点,固化隐患治理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全流程闭环治理模式。要持续强化制度保障,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切实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全链条、全方位排查整治合力。强化工作标准引领机制,既确保隐患排查全面、准确,又确保整治措施科学、规范。健全完善科技保障机制,提升隐患提前感知、精准识别、闭环治理能力。要全面压实责任担当,积极推动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把各方责任压紧压实,推动问题隐患共治、风险共防、责任共担。持续深化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以追责促落实、以追责促整改。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加强督导帮扶、通报约谈,确保排查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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