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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取得丰硕成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11月8日,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陕西西安闭幕。作为上海合作组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11月8日,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陕西西安闭幕。作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一项重要的专业性机制,2002年以来,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已成功举办21次。此次会议是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主办方举办的第4次会议,来自上合组织9个成员国、2个观察员国和上合组织秘书处的各代表团共90余人参会。

会议期间,各国代表团认真准备、充分交流、坦诚沟通,聚焦“检察机关在服务国家现代化中的作用”主题,立足本国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思考和建议,为各国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服务本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借鉴。

印度共和国法律和司法部副部长拉杰维尔·维尔马以视频方式发言。他表示,上合组织致力于维护地区稳定,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犯罪。印度将围绕成员国共同目标,继续真诚和努力地履行对上合组织及其成员国的义务。

今年7月,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正式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伊朗总检察长穆罕默德·莫瓦赫迪在发言中呼吁加强反恐怖合作,并表示伊朗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国法律和司法合作,有力打击金融犯罪和走私犯罪,维护成员国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希望充分学习成员国检察机关现代化经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长别热克·阿斯洛夫在发言中表示,数字化有利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哈萨克斯坦检察机关十分重视推进数字化建设,并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领域有效运用了数字化手段。希望在检察工作数字化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分享数字化建设成果。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检察长库尔曼库尔·祖鲁舍夫在发言中表示,吉尔吉斯斯坦检察机关十分重视支持和保护企业经营,正着力通过法治手段改善营商和投资环境。希望充分借鉴各国经验,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相关机制,更好保护企业家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副总检察长拉什丁·纳瓦兹在发言中提出,巴基斯坦检察机关愿意加强与成员国检察机关在打击恐怖主义、维护边境安全中的务实合作,并表示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制约同样重要,有必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衡制度,规范检察官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

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伊戈尔·克拉斯诺夫在发言中表示,俄罗斯检察机关承担依法打击犯罪、监督侦查措施及开展调查、提起诉讼等职能。希望充分学习借鉴成员国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实施的经验,共同为推动国家现代化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检察支持。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长拉赫蒙·尤素福在发言中表示,塔吉克斯坦检察机关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设置了专项办公室,对税收及保护企业经营类法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希望更好学习借鉴成员国检察机关相关经验,努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长尼格马季拉·尤尔达舍夫在发言中表示,以检察改革助力推进国家改革是乌兹别克斯坦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希望在加强反腐败司法合作、保护和支持企业发展等方面加强与成员国检察机关的合作,更好服务国家改革发展。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白俄罗斯共和国总检察长安德列·伊万诺维奇·施维特在发言中表示,受邀参加第二十一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倍感荣幸。白俄罗斯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加强与上合组织各国在打击恐怖活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在维护国家和地区安全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蒙古国总检察长班·扎尔格勒赛汗对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祝愿在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框架下,各国检察交流合作取得更丰硕成果。

在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与会各方就加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和违法行为、惩治经济犯罪、深化法律领域合作、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协作等问题,达成重要共识,出席会议的成员国代表共同签署《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纪要》,为推动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不断发展完善明确了进一步努力方向。会议纪要决定,第二十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将于2024年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举行。

本次会议还以“联合反恐演习和维护边境秩序中的防务安全司法协作”为主题,在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下,同步套开上合组织成员国军事检察长圆桌会议。这是上合组织成员国军事检察机关首次举行军事检察长圆桌会议,对增进互信、深化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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