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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微短剧要向上向善

□ 法治时评□ 林楠特据媒体近日报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不断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并从七个方面加大对网络微短剧的管理力度和细化举措,...

□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据媒体近日报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不断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并从七个方面加大对网络微短剧的管理力度和细化举措,包括加快制定《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与内容审核细则》、再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违规处置和曝光力度等措施。

近几年,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的网络微短剧,凭借其节奏快、时长短等特点,愈发受到观众喜爱,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不过,在其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健康内容和失范现象。如有的剧情虚假浮夸、题材低俗猎奇,内容与现实完全脱节;有的利用技术手段逃避监管,展示色情暴力、拜金炫富等不良内容。这些内容和行为不仅与主流价值观明显相悖,有些甚至触碰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而且容易对大众,尤其是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产生误导,必须及时予以纠偏。

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文艺样态,网络微短剧顺应了网民的碎片化信息接收习惯,契合了观众的趣味性追求,但网络微短剧绝不能只顾流量利润,不顾法律和社会责任;只顾感官刺激,不顾基本价值判断,粗制滥造甚至变成“毒鸡汤”。为规范传播秩序、提升网络微短剧内容质量,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了相关治理工作,并对利用技术手段逃避监管的“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进行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规范网络微短剧发展,既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靶向治理,也要形成常态化管理。有关部门将加快制定《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与内容审核细则》、建立小程序“黑名单”机制,加大违规处置和曝光力度等,这些举措不仅能及时整治负面内容、制约不良公司,对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而且也将为行业划清监管红线,促进网络微短剧创作健康化、规范化发展。

网络微短剧应当是优质的文化产品、百姓的精神营养品,要“微”而不弱,“短”而不浅,向上向善。期待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精准性,持续加强规范与监管;也希望相关行业企业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共同抵制违规行为,确保网络微短剧朝着“微而精、短而美”的方向发展,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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