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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安排部署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近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指导...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近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流域管理机构抓住冬春有利时机,加快修复水毁工程设施,确保明年主汛期前完成修复任务,为防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一些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遭受严重损毁。《通知》要求,各地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水毁修复、及时恢复防洪工程及水文测报设施功能对确保防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结果导向,以水毁修复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通知》要求,各地特别是受灾严重的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等地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大地方水毁修复资金投入力度,积极申报特别国债项目,优先安排水文测报设施、安全度汛相关防洪工程修复项目;制定水毁修复工作计划,督促指导配足施工力量、优化施工组织、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修复任务;建立水毁修复项目台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强化重点水毁修复项目监督检查,抓好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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