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法治热点

三部门印发新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记者11月23日从交通运输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近日联合修订印发了新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记者11月23日从交通运输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近日联合修订印发了新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据介绍,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 

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包括增加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要求,补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明确“两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要求,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等。 

优化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结合道路客运行业发展新形势,优化调整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数量要求,明确对于30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5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 

完善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要求。补充完善了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明确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以及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等。 

细化了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明确加强驾驶员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驾驶员行为异常的要求。同时客运驾驶员更换新的客运车辆、客运线路的,也应当进行跟车实习,熟悉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后方可独立驾驶。 

优化了客运车辆技术管理要求。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完善客运车辆检验检测、年度审验、安全隐患排查等要求,细化客运企业车辆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完善了运输组织管理要求。增加了定制客运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定制客运车辆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客运班线起讫地和中途停靠地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按乘客需求停靠。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加大新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政策落地情况跟踪评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