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27日对外宣布,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企业强制退出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已累计对45.03万户企业实施强制退出。
据介绍,为有效破解企业“退出难”问题,进一步畅通企业退出渠道,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市场监管总局长期致力于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自2021年起,在山东济南、河南洛阳、广东深圳等23个市(县、区)开展了企业强制退出试点。截至目前,累计对45.03万户企业实施强制退出,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试点地区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探索建立退出警示、除名标记、强制注销等不同的强制退出模式,丰富企业退出渠道,明确退出程序、标准及惩戒措施;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与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协查,全面掌握企业相关信息,稳妥有序推进强制退出工作。部分试点地区还运用大数据分析、智能比对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僵尸企业”识别、核查、清退全过程闭环处置、线上流转,做到强制退出工作“全程网上办”,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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