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记者张昊 11月28日,第七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出席开幕式并作专题发言。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张军表示,中国和新加坡互为友好近邻和重要合作伙伴。近年来,两国领导人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引领中新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也为两国最高法院间的司法合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年是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法律和司法合作是“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以来,中新两国最高法院依托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机制,围绕共建“一带一路”法律基础设施主题,在国际商事、知识产权、统一法律适用等领域开展一系列合作,为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注入了司法动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围绕中新关系“全方位”“高质量”和“前瞻性”三个关键词,以司法之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张军提出3点建议。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以中新关系新定位为指引,在圆桌会议机制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战略沟通,不断向“全方位”合作迈进。进一步提升合作效能。继续发挥圆桌会议机制和两国最高法院联合工作组的作用,巩固创新合作机制,不断向“高质量”合作迈进。进一步服务发展战略。根据两国发展战略和双方合作需求,及时更新调整司法合作战略路线图,不断向“前瞻性”合作迈进。
梅达顺在致辞中表示,自第六届圆桌会议以来,两国司法关系稳固向前发展、达到更高水平,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争端管理框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圆桌会议是两国司法机构之间牢固关系的核心,已经成为两国法院之间司法合作以及思想和经验交流的极为宝贵的平台。期待双方进行互惠互利的司法交流,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两国司法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张军在专题发言中指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需要各国司法机关不断深化务实合作,共同研究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规则,携手构建公正高效的跨国商事司法体系。期待中新双方司法机关以圆桌会议机制为基础,共促国际商事规则的协调与统一,就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融资担保等商法“公约数”较大的重点领域,建立合作框架,为形成国际社会共同接受的商事示范规则贡献智慧。共肩履行国际义务的责任与担当,秉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国际商事争议有关案件,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区域大合作环境。共享涉外商事审判的经验与规则,进一步丰富境外取证、送达、法律查明等合作方式,完善国际司法协助工作机制,为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共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相互学习借鉴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先进做法,实现诉讼、仲裁、调解的有机衔接,为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参鉴。共商国际司法合作与司法协助,在企业合规、产权保护、互联网司法等领域扩大司法合作成果,推动完善区域司法协助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主持开幕式。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新加坡最高法院大法官莊泓翔、施奇恩、艾迪阿都拉,新加坡驻华大使陈海泉,中国最高法、新加坡最高法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