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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构筑立体防护网

□ 法治时评□ 赵志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专题,发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两起为学校、幼儿园发现...

□ 法治时评

□ 赵志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专题,发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两起为学校、幼儿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强制报告案例,及时地报告有效避免了家暴的持续和升级。

家庭暴力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是,不少人认为这是“家务事”。特别是在家暴受害者中,未成年人更是一个特殊且易被忽视的群体:一方面,未成年人往往缺乏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更容易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普遍对家庭特别是父母的依赖程度较高,难以主动寻求有效救济途径。因此,防止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重要工作是完善发现机制。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学校是除家庭之外所待时间最长的场所,老师是除家长之外接触最为频繁的人。孩子的身体和心理状况怎么样,学生和老师更有发言权。也正因为如此,学校和老师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遭受家暴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最高法的典型案例也充分体现了学校和老师在反家暴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当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只是学校和老师的事情。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规定了学校相应的报告义务,也明确要求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反家暴制度包括对施暴者的制裁,也包括对受害者的及时发现与救助。如果说立法的进步体现着时代的发展,那么只有动员广大社会力量,依法构筑未成年人立体保护网,将法律落到实处,才能鼓励更多未成年人勇于向家暴说“不”,才能进一步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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