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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的检察责任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2021年以来新任职入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最高检党组书记、检...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2021年以来新任职入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监誓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宪法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宣誓仪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领誓。

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国旗庄严,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午8时45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应勇作了讲话。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在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中肩负重要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要自觉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坚决捍卫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自觉坚持宪法确定的国家发展目标和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战略任务履职尽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法治之力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要自觉坚持宪法确定的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不动摇,始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要自觉坚持宪法确定的根本活动准则不动摇,始终坚持依宪履职、依宪用权,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依法规范正确行使。

宫鸣、苗生明等182名2021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最高检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最高检党组任命的厅、处级领导干部,新入额检察官及进入最高检工作的新任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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