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蒲晓磊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影响特定群体出行的问题,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并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和整改验收,以类案监督推动综合治理。
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影响用药安全问题,督促药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推动药企对药品说明书进行无障碍改造,让药品说明书看得清、看得懂,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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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指出,三部门联合发布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对于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良法善治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
2019年以来,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在全国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无障碍设施建设突出问题办理了一系列案件,并向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等领域不断深化拓展。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说,本批案例涵盖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监督违法情形具有多样性,进一步加强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协同,服务保障更多群体的无障碍需求。
具体而言,从监督纠正的违法情形看,涉及交通出行、日常生活、办公办事等多重环境维度,涉及高铁站、客运站、医院、图书馆、饭店、公园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从无障碍的类型看,从盲道被损毁侵占、无障碍停车位不达标等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延伸到消防报警、医疗急救、阅读、点餐、用药、交通出行等无障碍信息交流和社会服务问题;从公益诉讼的保护对象、受益群体看,也从残障人士扩大到老年人乃至不时之需者等社会成员。
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无障碍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等作出一系列规定,对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进行了明确。其中特别提出:“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拓宽监督领域,整体推进无障碍设施、信息、服务环境建设。并且,检察机关还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将监督重点前移,重点对新建无障碍环境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开展前端监督,预防无障碍设施违规建设并投入使用。
公益诉讼展现制度优势
“无障碍是残疾人最迫切、最现实、最直接的需求之一,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好不好、能不能用,残疾人最有发言权,所以长期以来中国残联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李东梅说。
李东梅介绍说,2019年以来,中国残联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公益诉讼,并配合做好通过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多方协同建立机制、以案释法显现成效、纳入法律保障实施等相关工作。
近年来,中国残联指导地方残联积极推进各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立法时,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司法保障重要手段写入地方立法,并与最高检共同努力推进将公益诉讼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总的来说,通过公益诉讼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也为其他行业推进无障碍建设树立了示范,对于推进提升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及全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进一步扩大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影响、凝聚了共识,充分展现了破解国家治理难题的制度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李东梅说。
李东梅表示,下一步,中国残联将配合最高检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领域做好加强普法宣传、加大监督力度等工作。“我们将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媒体监督、残疾人无障碍督导员监督等多形式多渠道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以法治的力量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效能。”
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5个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的案例,涉及房屋建筑、城市道路、公园、公交车站、卫生间等不同建筑、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既有新建工程,又有改造工程,有的还涉及既有设施的维护管理。
“这些案例紧扣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最新要求,与残疾人、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是各地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需要关注的重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一级巡视员邢海峰说。
邢海峰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重点做好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抓好标准实施监督、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工作。
邢海峰介绍说,自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来,全国已有761个省、市、县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要求,加快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全面落实、落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指导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未依法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以及不履行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职责、擅自改变用途或非法占用等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纳入权责清单或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完善相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公信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