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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涉外司法审判服务保障涉外法治建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人民法院如何积极融入、促进涉外法治工作,以高质量的涉外司法审判服务涉外法治建设?12月4日,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第十七次全体会议有关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召开党组会,对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加强涉外司法审判工作,在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所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所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所需相比,涉外司法审判工作总体还是跟不上、不适应。”围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涉外司法审判工作能力水平,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张军提出3点要求——

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做好涉外司法审判,司法公信是基础。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持续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努力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对外工作智慧,妥善处理涉外刑事、民事、行政、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案件,努力实现案件的政治效果、国际社会效果和涉外法治效果相统一。要认真总结典型案例,积极向有关国际组织、国家推荐,充分体现对国内外主体依法、平等、充分、全覆盖保护的做法和成效,不断扩大我国涉外法治的国际影响力。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涉外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要准确适用国际条约、惯例、准据法,坚决依法维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提取、挖掘、分析等工作机制,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要认真总结案件反映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公民、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习惯,依法合规经营。

加强涉外司法审判专业人才培养。人才是国家的,涉外人才更是国家的。要尊重人才培养规律,加强内部挖潜,建设好使用好涉外司法审判人才库,统筹抓好选育管用。要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大胆使用人才,放在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要积极对外开展涉外司法审判人才双向流动,常态化开展人民法院与涉外法治相关部门、科研院校之间的人才交流,打造涉外法治职业共同体。要积极运用外脑,充分发挥有关研究基地和平台的作用,共同促进人才培养和涉外法治研究。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邓修明,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杨临萍、贺小荣、沈亮出席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王淑梅,最高法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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