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为推动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水运篇,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夯实数字底座、推进生产运营管理智慧化、推进对外服务智慧化、强化科技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实施要求六部分,提出了25项任务。
《意见》明确,发展目标为:到2027年,全国港口和航道基础设施数字化、生产运营管理和对外服务智慧化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国际枢纽海港10万吨级及以上集装箱、散货码头和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基本建成智能感知网。建设和改造一批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和干散货码头。全面提升港口主要作业单证电子化率。加快内河电子航道图建设,基本实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航道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全面提升内河高等级航道公共信息服务智慧化水平。
《意见》在实施要求部分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实施。发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引领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示范项目,深化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继续支持开展港口集装箱水平运输和集疏运自动驾驶试点。积极争取对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政策支持,推动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对目标完成情况、任务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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