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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生效实施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张维 近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已经公开发布。记者从国务...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张维 近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已经公开发布。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为严格落实《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同步完成了《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等4部配套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这些配套制度将于明年1月20日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生效实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介绍,上述文件在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的保护、与专利国际规则衔接等方面都作了规定。

其中,持续优化专利申请审查流程。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安排,为申请人和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具体包括: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专利审查各环节的适用;具体规定了援引加入、优先权恢复、增加和改正、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补偿、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的审查和处理规则;扩展了专利权评价报告提出的主体和时机,简化了提交方式和办理手续等。这些措施都将进一步提升专利制度的便利性,增加创新主体利用专利制度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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