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3月26日至3月28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滕头村举办了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培训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以村(社区)干部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本次培训班直接办在村里,突出政治性、针对性、实践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民法典,推进“千万工程”、法治乡村建设等精心设置培训课程。在课堂教学之外,10名“法律明白人”代表走上讲台,深入开展案例交流,组织学员分别到宁波市滕头村、茂新村、走马塘村进行观摩学习,用鲜活的乡村治理故事讲述务实管用的经验。
参训学员表示,三天的学习交流,既有深度理论授课,又有充分业务交流,对于聚焦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法律明白人”的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作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各地带队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分层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提供了示范。
据悉,内蒙古、江苏等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法律明白人”、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共120人参加了培训。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浙江省司法厅、宁波市司法局、奉化区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开班式、结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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