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晨熙
□ 本报实习生 郝嘉伟
不论是“西湖1500元捞手机”,还是“名校毕业男子被裁员瞒着妻子送外卖”,抑或“给住院婆婆吃泡面”……这些曾经在网上引发大量网友共鸣和讨论的“真实事件”,最终却被曝出是自导自演的摆拍闹剧,目的就是为了骗取网络流量。
如今,短视频已成为网民获取信息、休闲娱乐的主要媒介之一,大量自媒体博主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段子”吸引流量,进而直播带货,获得可观收入。
但各类短视频与直播乱象也随之而来,其中,撰写虚假剧本获取流量,进而直播带货,甚至兜售伪劣产品等行为不仅给网络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甚至触碰法律红线,侵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财产安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针对短视频摆拍、造假以及利用直播带货欺骗消费者牟利等提出相关整治意见,压实平台责任、强化审核监管成为各方共识。
虚假摆拍实现流量变现
“爸爸妈妈们,我家里人就是吃这个药治好的,当儿子的还能害你们?下方小黄车拼手速了,货量有限,冲!”在某短视频平台,一名主播大汗淋漓地向直播间中的“父母们”介绍着商品,随着降价力度不断增加,直播间下方小黄车中所谓的“特效药”一经“上车”便被抢购一空,评论区很多消费者不断抱怨自己“手速不够”……
观看这场直播的用户大多是中老年人,这名平时帮别人“解决”家庭矛盾的主播凭借其亲和力和不俗的言谈能力吸粉颇多,但最终很多消费者却发现,这位一口一个爸妈的“实在”小伙子,在直播间里售卖的号称有神奇疗效的补品却只是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
这样的例子在短视频平台上并不鲜见,撰写剧本、招揽“演员”,短视频虚假摆拍已成为当前很多主播的“吸粉之策”。
“其背后根源是为了尽快实现流量变现。”短视频行业从业者宛月告诉记者,当前短视频带货已成为流量变现的最主要模式之一,要想在平台开通商品橱窗,并进一步挂上购物小黄车链接进行带货,至少需要粉丝过千,且粉丝数越多每日可以挂出的购物车链接就越多,主播获得的相应收益也更多。因此,编辑“猎奇”剧本,利用真实化拍摄手法来突出事件矛盾,并打上“现场记录”或“社会新闻”等标签,一条虚假的摆拍视频只要出圈,吸粉速度会成倍增长,为主播下一步带货打下基础。
近年来,随着中老年群体“触网”机会越来越多,一些主播将他们锁定为目标人群,利用中老年人对于“苦难生活”与“家庭悲剧”的同情心,大肆摆拍“卖惨”,上演“苦情戏”,在获得一定用户基础后开始将自己的产品穿插在视频与直播当中,最后以“救助家庭”或“特效产品”等名义大肆销售产品。
“一些博主把虚构的剧情当作真实事件发布出来吸引话题和流量,并间接或直接获得商业利益,会产生很不好的示范作用,吸引其他自媒体创作者模仿。”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短视频造假内容不一,但共同点是传递了错误价值观,且通过误导公众获取流量,引发对立,甚至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危害性极大。
网络平台应做好“把关人”
父母双亡的坚强女孩为照顾弟弟妹妹无奈辍学,家徒四壁的他们每天只能靠土豆来填饱肚子……自2018年以来,网红女孩“凉山孟阳”的“悲惨遭遇”感动了无数网友,短短几年便吸粉近400万人,走红后的她开始频繁直播带货。然而真相却是“凉山孟阳”的父母不仅健在,视频中残破的土坯房也是移花接木。
近日,四川省昭觉县人民法院对“凉山孟阳”案一审宣判,8名犯罪嫌疑人因虚假广告罪被判刑,其中“凉山孟阳”被判刑11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拍摄虚假视频的网红被惩处,很多网友表示大快人心,但作为短视频与直播内容的“把关人”,平台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多年来持续关注短视频行业发展的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指出,视频内容发布者有义务告知受众其作品内容是否真实,短视频平台更要履行主体责任,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起到监管作用。
为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网络短视频等领域进行规制,其中,压实平台责任成为重点之一。
2019年出台的《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明确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2023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要求,“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
针对平台责任,《通知》强调,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对转发谣言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
近两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研究员李宝聚在短视频平台开展农业科普,也由此关注到了平台审核机制不健全、优质视频呈现不足等问题。
李宝聚以“三农”短视频为例称,当前一些博主并非真正的专家或农民,却将自己包装成朴素农民的假人设来获取流量,他们传播的不良或错误信息会对网络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短视频传播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平台扶持,网民的观看意愿和创作者的传播愿望也会受到平台算法的制约。”李宝聚指出,受制于平台审核机制,一些植物保护类科普短视频和直播中,如果涉及细菌、真菌、微生物名称等词语可能导致账号降权并不予推流,而一些猎奇或低俗的内容反而能获得更高流量,得到广泛传播。
对此,李宝聚建议,平台应设立创作者认证制度,并建立完善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对创作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要通过设立明确的评价标准,要求创作者遵循道德和法律规定,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观众。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平台应对创作者予以严肃处理。
“短视频平台在内容监管审核上任重道远,唯有政策、平台、用户三方联动,才能形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短视频平台视频审核机制。”李宝聚认为,平台在加大审核力度的同时应对那些具备优质创作能力的账号给予流量扶持,促进优质内容传播。同时引入举报、投诉和负面评价机制,借助网民的力量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指出,在不断强化短视频平台主体责任的同时,相关部门应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平台及时整治。
多措并举规制网络直播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完善网络综合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据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26亿人,面对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体,短视频平台乱象整治紧迫且必要。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类低俗、暴力、色情等为了流量没有底线和下限的行为充斥在网络空间,给网民身心健康发展带来极端不利影响。”李君注意到,当前很多虚假摆拍视频最终获利渠道都转向了网络直播,他建议多措并举对网络直播领域进行规制。
2021年2月,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网络直播乱象大为改观。但李君发现,相关网络直播灰产利益巨大,各类玩法包装难以取证,且目前司法实践中仍缺乏认定及判例,导致这些网络灰产收益大、风险低。
对此,李君建议针对网络直播领域出台专项立法,规范整治网络直播领域内容,对审查、举报属实的网络直播平台实行退出机制,对违法主播实行封杀机制,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明确平台鼓励或放任同样构成犯罪。
直播打赏作为主播收入的“大头”之一,李君建议要进行严格限制,除了要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外,还应严格控制直播平台打赏分成比例,从根源上解决平台的利益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