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在专家看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当前,我国正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公平竞争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要素和强大动力。而反不正当竞争在维护公平竞争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关系市场经济的基础水平和质量。
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创新迭代,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互联网技术花样翻新。反向刷单(给竞争对手刷差评)、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隐蔽性更强,妨碍经济运行效率提升,阻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为此,亟待强化公平竞争治理,不断完善高效完备、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另外,全球竞争格局加速调整,新一代经贸规则正在形成,制度竞争成为国际竞争重要内容。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数字经济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反不正当竞争已经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重要关注点。为此,亟待加强前瞻性动态研究,促进我国竞争政策与国际规则接轨,改善贸易投资环境,持续深化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
可以说,《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其能够为各类经营主体明晰指引、划清底线,保障市场竞争机制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有序运行,引导数字技术更好赋能,进而引领我国竞争力不断提升。
《规定》的一大亮点是坚持鼓励创新和规范竞争并举,在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着力促进互联网行业发挥最大创新潜能的同时,也保障了不同规模经营主体之间的公平交易,促进各类企业协同发展,防止竞争失序,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网络竞争行为复杂多变的特点,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分类梳理,明确认定标准。它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对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热点问题进行规制,着力消除监管盲区。
针对网络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列举了反向刷单、恶意拦截或者屏蔽、非法数据获取、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了法律适用条款。例如,《规定》第十二条指出,经营者不得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突出强调了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企业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接下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准确理解《规定》的主要内容,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合规体系建设,及时调整经营行为。同时,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也应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要求,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高质效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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