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法治热点

解决知产保护体系“谁来建”“怎么建”问题

□ 本报记者 张维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

□ 本报记者 张维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是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施工图’,主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谁来建’和‘怎么建’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在5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方案》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更好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效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

《方案》中的诸多亮点与细节受到社会关注。其中之一,即《方案》提出要建设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布局建设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为创新主体、经营主体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它们是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的重要支撑。

据郭雯介绍,快保护机构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1家、快速维权中心42家。全国主要的大城市、经济强市基本上都建设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小商品、快消商品产业集聚区基本建设了快速维权中心。

快保护工作成效日益凸显。今年1月至4月,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受理维权案件3.5万件,平均办理周期2周左右;受理专利预审请求8.5万件,通过预审的发明专利授权周期保持在3个月以内,极大地便利了权利人获权维权。

快保护服务惠及广大创新主体。目前,在快保护机构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已经超过15万家。2023年,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发布专利分析导航报告833个,开展公益培训活动2142次,培训人数达41.3万人次,服务创新主体的作用更加明显。

郭雯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作用,推动形成以国家级快保护机构为支点,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为延伸,梯次布局、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

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

在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均派员出席,就《方案》的一些重要细节进行解读。

《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据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丁广宇介绍,最高法此前已健全了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布局,全国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558家,确保每个中级法院辖区内至少有1家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对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审理,建立夯实了“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在管辖权上的基础。

最高法还联合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不断推动“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落地见效。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25个高级法院、242个中级法院和287个基层法院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的集中管辖和统一审理。

“通过‘三合一’改革,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丁广宇说,下一步,最高法将以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保障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近年来,最高检组织开展了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提出要持续推进。据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万勇介绍,2022年7月起,最高检组织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截至2023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通过提出抗诉和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再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100多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50多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最高检移送的恶意注册线索,已将129件涉奥林匹克标志和英烈姓名的商标宣告无效。

《方案》提出,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佟波介绍,今年4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对打击商标侵权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作出重点部署,突出民生导向,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家装、服饰箱包、酒类产品、儿童玩具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的侵权假冒以及搭棚摆摊、特卖促销活动中销售假冒仿冒知名品牌商品等违法行为;对企业反映较多的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构建知产保护社会共治体系

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非常重要,对此,《方案》提出了要求。郭雯认为,其重点在于坚持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力量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作用。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积极建设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最高法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会同司法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仲裁工作,2023年全国29个省(区、市)121家仲裁机构开展了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处理仲裁案件5249件,标的额超49亿元。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予以规制。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监管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将279名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予以惩戒。同时,对于已纠正失信行为,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的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目前,已为11名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帮助当事人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方案》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持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郭雯说。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