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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关键少数” 以能动履职促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记者张昊 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第二期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记者张昊 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第二期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培训班暨人民法院大讲堂上作专题辅导报告。

“‘关键少数’不仅是指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级法院各个庭、室、局、处、科等部门负责人及审判长,在所辖范围内都是‘关键少数’,就要发挥关键作用。”授课伊始,张军开宗明义。

如何做优做好“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张军指出,要始终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自觉认识到,主动去做实。

政治自觉并不是高大上,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关键少数”必须带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仅带领干警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部署,更通过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主动地维护和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各领域落到实处。

法治自觉就是以法治的更高标准、人民群众满意的更高目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要持续深化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涉未成年人、海事等领域“三审合一”,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从“物理”聚合到“化学”融合,实现更全面、更综合的治理效果。

审判自觉就是在审判工作中体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要在依法妥善审理案件的基础上,加强分析研判,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促进解决引发案件的深层次问题。

当前司法审判工作中有哪些难题?张军指出,党把我们放在这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关键少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破解难题、能够发现难题、善于解决难题。

要有破解难题的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根本是担当。担当是目的,忠诚要看担当与否,干净才可能担当。“关键少数”不仅要严于律己,更要进一步把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担起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要有发现问题的敏锐。不能自觉、主动、敏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甚至掩饰问题,是更突出的问题。要善于通过实地调研、数据会商、总结分析等方法,发现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问题。

要有解决问题的智慧。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以“我管”促“都管”,形成诉源治理工作合力。要善于运用双赢多赢共赢思维,团结凝聚共识,与有关单位协同推进法治建设。

从事党领导下的司法审判工作,不是简单地“依法”审判就可以,必须遵循司法规律。张军强调,“关键少数”应当将司法规律体现和贯穿在能动履职、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

正确认识和把握能动履职中的司法规律。要尊重司法规律,把“两个结合”的要求落到实处,考虑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不仅做到定分止争,更通过释法说理实现服判息诉。

正确认识和把握审判管理中的司法规律。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全链条全周期管理的要求,上级法院要扛起监督指导的责任,善于从源头、立案、首办、一审解决问题,一体充分、能动履职,做优做实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正确认识和把握队伍建设中的司法规律。要把队伍建设融入审判管理,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要把党的“六大纪律”融入、落实到司法审判全过程各环节,以铁的纪律确保司法审判公正高效权威。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最高法院领导,第二期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培训班和地方法院新任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最高法和地方各级法院干警在主会场、分会场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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