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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例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污染保险理赔完成

  近日,在宁德中院指导下,古田法院、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顺利完成全省首例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污染保险理赔,古田...

  近日,在宁德中院指导下,古田法院、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顺利完成全省首例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污染保险理赔,古田生态环境局接收保险赔付款项共计10万元。

  今年3月以来,古田县环翠屏湖先后发生了沿湖区域因突发事件导致水体富营养引发水浮莲爆发性生长、湖区多种鱼类死亡异常现象,对环翠屏湖周边生态产生严重影响。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启动应急处置,并向古田法院通报了有关情况,根据《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区域生态环境污染保险协议》向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受理后,审核确认水浮莲爆发性生长、湖区多种鱼类死亡现象属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并对因开展应急救援与善后处置工作产生的费用,先行赔付二项保险赔偿金共计10万元,其中水浮莲爆发性生长突发性环境污染在48小内完成理赔工作。

  据介绍,2020年以来,宁德中院探索建立“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屏南法院与屏南县林业局、人保财险屏南支公司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生态司法+保险”行动,对辖区内建档确认的一、二、三级古树名木投设损害救助保险保险;寿宁、周宁法院积极探索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险”模式,促成现存19座国保、省保、县保廊桥全部办理文物保护保险,保险总额1476万元;古田法院对临水宫、田地桥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吉祥寺塔、圆瑛法师故居等7个省级保护单位投设了文物(不可移动)保护保险,保险总额达2000万元。

  今年5月,宁德中院会同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人保财险宁德分公司等签订了《关于推进“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协同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备忘录》,推动生态司法“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再升级。

[ 责编:张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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