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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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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了一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实现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应报告尽报告”,引导各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高质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为李某某强奸案、杨某甲虐待案、姚某甲强奸案、高某某虐待案和四川某酒店履行报告责任案,涉及医疗、教育、住宿经营、基层政府组织等多个行业领域。

涵盖义务主体更加全面,是本批案例特点之一。此前发布的典型案例所涉主体均为医生、教师或住宿经营者,此次发布的高某某虐待案,则突出了基层政府组织在及时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中的重要作用。本批典型案例也对各地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过程中采取的监护危机干预、留守儿童保护、被害人综合救助等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更加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同时,本批典型案例更加强调长效机制建设,集中展现了各地的有益探索,为相关人员发现、报告提供更为便捷、高效、规范的渠道。

2020年,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强制报告制度被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规定。随后,最高检建立了强制报告倒查机制,推行每案必查。在各部门的有力推动下,强制报告制度效能逐渐释放——2020年5月至2023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强制报告发现案件9282件;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14人;2023年,发生在旅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同比下降30.9%。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强制报告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压实报告主体责任,完善奖励和追责机制,确保强制报告制度刚性运行,努力为广大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健康安全的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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