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海洋是自然资源的宝库,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当前,全球海洋安全、发展、治理面临一系列突出挑战,中国始终积极推进全球海洋治理进程,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推动者和积极行动者。
7月11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介绍说,白皮书系统介绍中国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的政策理念,全面阐述中国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海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展示中国广泛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和世界贡献,呼吁各国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洋可持续发展,共同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白皮书专门就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阐述。
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
一条色泽鲜艳的美丽丝巾,出现在了7月11日国新办为白皮书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这是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专门带到会场的。如果不是她的亲口确证,很难想象,这条丝巾其实是由三个废弃塑料瓶制成的,而这些塑料瓶都是来自广州南沙区的公益净滩行动。这种海洋塑料污染治理及资源高值回收利用的模式,正是中国各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实践创新的一个缩影。
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如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孙书贤所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就,走出了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人海和谐之路。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在守正中创新。坚持生态优先,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体布局中;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系统治理,实现了从单一要素向整体施策、由末端治理到全链条管理的转变;坚持科技引领、多元共治、全民参与、合作共赢,多角度、全方位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涌现出一批像“厦门实践”一样的美丽中国建设、人海和谐的典范。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在探索中前行。中国率先提出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海洋保护地体系,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增强。中国的海域管理模式也从“平面”转向“立体”,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快速发展,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中国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综合运用陆、海、空、天等多种综合监测监管手段,推进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为海洋生态构筑安全屏障。
与世界各国凝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2012年以来,我们累计向国际组织提交各类提案800余份,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资源养护等国际规则制定。
坚持依法治海促环境改善
如我们每个人所见,近几年海水更清了、海滩更净了、海鸟更多了、滨海湿地也更美了……海洋生态环境正在得到持续改善。
据郭芳介绍,中国始终紧盯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沿海战略交汇点,实施重点施治,打了几场漂亮的攻坚战,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从企稳向好到明显改善的重大转变。据统计,2023年,近海海域海水优良水质面积达到了85%的历史新高,较2018年增长了13.7个百分点,并且实现“六年连续增长”;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自2021年后就消除了“不健康”的状态。
坚持依法治海,海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不断加强,是海洋生态环境能够持续改善的一个关键所在。“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保障。”郭芳说,中国始终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
中国制定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律,即海洋环境保护法。郭芳说,从2012年以来,该法进行了3次修正和1次修订。特别是去年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由原来的十章97条,修改为九章124条,增加了27条,其中只有8条是没有任何修改的。该法有许多制度创新和务实举措,比如,将陆海统筹作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重点针对海洋垃圾治理、入海排污口监管、入海河流污染防治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增加处罚事项,加大处罚力度,丰富计罚方式和处罚手段等。
中国还先后制修订7部行政法规、10余项部门规章。例如,湿地保护法、渔业法、海警法分别对滨海湿地、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环境执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严打重点领域的违法行为
不仅在国家层面,沿海各地地方层面也在积极进行地方立法。比如,海南省出台了珊瑚礁砗磲保护规定,厦门市出台了中华白海豚种群与栖息地保护的规章。
这些立法的效果都很明显。以厦门上述立法的效果为例——中华白海豚种群数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60头已经增加到现在的近80头,据说厦门市民在中心城区都能看到中华白海豚的身影。
在执法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监管从严、执法从严。”郭芳说,生态环境部和中国海警局等部门建立了监管执法机制,在常态巡查执法的基础上,共同开展“绿盾”“碧海”专项监管执法行动。从2020年至2022年,检查海洋工程、石油平台、海岛、倾倒区共1.9万余次,查处违法围填海、非法倾废、破坏海岛等案件360余次,严厉打击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迄今已累计排查出入海排污口5.3万多个,完成整治1.6万余个。并实施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这期间发现并督促整改了涉海突出问题200余项。
郭芳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还将继续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健全完善海洋生态环境法治体系,用法治力量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期待在法治的保障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未来的海洋生态环境,如同郭芳手中的丝巾上描绘的景色那般: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