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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非法聘用6名外籍女子就业,福建寿宁一企业被处罚!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涉外企业服务管理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8月11日福建省寿宁县公安局犀溪派出所联合出入境管理大队深入辖区际武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涉外企业服务管理

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8月11日

福建省寿宁县公安局

犀溪派出所联合出入境管理大队

深入辖区际武工业园区

破获一起非法就业案

查获非法就业外籍人员6名

  近期,犀溪派出所接到线索,在犀溪镇际武工业园区某铸造厂内有外籍人员务工的情况,获此线索后,犀溪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线索进行研判分析,确定了在厂内存在外籍人员非法务工这一情况。8月11日上午,犀溪派出所联合出入境管理大队在周密部署下前往际武工业园区展开抓捕,在厂房内抓获6名非法务工外籍人员。

  经查,该6名外籍人员均为女性,国籍为越南,多年前远嫁到寿宁县犀溪镇,于2024年7月至8月期间在犀溪镇际武工业园区某铸造厂厂房内做模具制造,因该6名外籍人员所持护照签证系探亲访友类居留许可,未取得工作类许可和工作类停留居留证件,构成非法就业。而该企业因聘用未取得工作类许可和工作类停留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构成非法聘用外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犀溪派出所对6名外籍人员的非法就业行为和非法用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同时,民警向企业负责人讲明法律和政策,提高企业对非法聘用、介绍、容留“三非”外国人危害性的认识,要求企业负责人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努力营造不招、不雇、不留“三非”外国人的守法氛围,绝不能让涉外人员违法犯罪成为无人问津的“洼地”。

  什么是“三非外国人”

  是指那些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入境、非法就业和非法居留的所有外国人的统称。

  (一)非法入境:未持有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证件、或未从我对外开放、指定的口岸入境、或未经过边防检查站查验而进入中国国境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居留:指在中国居(停)留的外国人,未在签证或居留许可规定的有效停留期内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

  (三)非法就业:指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以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警方提醒】

  各用工单位和企业切记:遵循合法用工的相关规定,在雇佣员工时要认真核对务工人员身份,切莫为蝇头小利罔顾法律法规,铤而走险、因小失大。对非法聘用外国人,容留、藏匿非法入境外国人的,公安部门将依法对违法企业及个人予以顶格处罚。对构成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丨犀溪派出所

  编辑丨吴斌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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