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毛绒绒的水獭憨态可掬,然而有人却盯上了它的皮毛,想以此牟利。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被告人冯美(化名)从国外回国时,在行李中夹带46张水獭皮,因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3年3月,冯美从境外抵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后,怀抱一只宠物猫并随身携带了三个大编织袋、一个书包,试图从无申报通道入境通关。通关时,海关人员检查发现隐藏在编织袋底部的46张动物皮毛。经鉴定,所有皮毛均来自水獭,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中,总价值高达33万余元。
面对指控,冯美对罪行供认不讳。2024年10月,北京四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携带水獭皮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冯美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冯美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愿意认罪认罚,且涉案水獭皮被起获在案,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最终判决被告人冯美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该案主审法官崔智瑜提示,出入境旅客在出行前应当主动了解关于物品携带的禁止性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携带物品的性质和价值有清晰的认识,不可存有侥幸心理。
(任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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