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古雅妍
5月30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举行《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联合签署仪式。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胡仕浩,宝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久祥,宝安区委政法委二级调研员陈创成,以及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单位领导代表,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李久祥简要介绍了宝安法院探索少年审判改革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法院如何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使少年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新要求。
随后,宝安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代表,以及福海街道党工委、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党委相关负责人共同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该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涉诉未成年人行为矫正、心理健康辅导、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为需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未成年人家长和监护人提供场所和多种专业服务。
接下来,与会的宝安区八家单位代表共同签署了《实施意见》,标志着宝安区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方面形成强大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胡仕浩充分肯定了宝安法院探索少年综合审判改革的系列工作,并对下一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及各级党委工作要求,完善失管失教青少年救助机制,用法守护、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要对照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六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要求,健全“三治融合”体系,通过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等共同发力,建立健全综合配套的未成年人维权机制;三是要持续深化家事少年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审判管理,力争在未保机制上打造一批“微创新”;四是要主动融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共同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家庭氛围,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签署仪式结束后,宝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主持召开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宝安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王李娜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的工作框架、创新亮点、具体内容等。最后,宝安法院发布了6个宝安未成年人保护及家庭教育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年来,宝安法院积极服务深圳“妇女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开创愈疗型司法模式和“三横一纵”立体帮教模式,组建专业化家事少年审判队伍,为1200余名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600余名罪错少年提供专业帮教。近六年审结涉家事、未成年人案件近万件,形成更加科学、全面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先后获得“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全国性荣誉。
下一步,宝安法院将紧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重大历史机遇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深化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在宝安全域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全面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好司法保护和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