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奋斗者·正青春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本报见习记者 张海燕
随着一声法槌响,一场备受关注的反腐硬仗终于打了下来。公诉席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徐翀长舒一口气。
2009年7月,刚从政法高校研究生毕业的徐翀进入上海二分检,在刑事检察一线一干就是近13年。经过长期磨砺,他已成为上海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团队骨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职务犯罪检察条线“全国检察机关2021年度优秀办案检察官”。
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重塑性改革启动。拥有反贪工作经验的他,从上海二分检原公诉处进入新组建的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工作,继续奋斗在反腐工作前线。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专访徐翀,探寻新时代检察奋斗者的法治底色。
精细化亦有人情味
上海二分检原公诉处,有一支善打硬仗、人才辈出的杰出公诉队伍,曾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培养出多名全国优秀公诉人、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徐翀就是这个团队的一员,而且一干就是10年。
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到杀人劫财、投毒贩毒案件,徐翀跟随团队办理了各类大案要案难案。精细、专业逐渐成为徐翀的办案风格。
在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徐翀与同事在看守所经常一待就是一整天。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每个犯罪事实都不能遗漏细节,必须完整记录作案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而被告人的口供却与侦查笔录有明显出入,有翻供之嫌。每一次交锋,检察官与被告人之间都要展开一场“极限拉锯战”。
“即使被告人提出与案件事实不符的辩解,我们也要如实记录,进行全面细致的讯问核实。”徐翀说,提审结束后,检察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取证。
而这些都需要检察官具备扎实的业务技能和敏锐的洞察能力,精准把握法律政策适用,才能成功攻克一起起疑难案件。理性办案之外,徐翀在优秀的前辈身上还学到办案也要体现人文情怀。
“既然成为国家公诉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准确适用法律,正确把握天理、国法与人情的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徐翀说。
办案子要靠磨出来
扎实的办案基础与徐翀入职之初的反贪工作经历分不开。
12年前的那个7月最是闷热,刚入职的徐翀通过轮岗锻炼,进入上海二分检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初出校门一年,便跟随团队办理一件原厅局级干部受贿案件。
“反贪是项团体作战工作,作为新入职检察干警,先要跟着师傅学习基本功,就是‘外调’和‘内审’。”徐翀说。
当时27岁的小伙子满腔热血,一部车两个人,逐家银行调取流水记录,再去证券结算机构调取开户和交易信息,寻找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
职务犯罪的嫌疑人大多学历高、智商高,有一定的法律知识,通达人情,接受审讯时常常思虑重重,想要取得这些人真实、完备的口供,绝非易事。
“从那时起,我便学会了在审讯前做好案头工作,细致研究犯罪嫌疑人的性格和经历,主动把握审讯节奏,把焦点拉回与案件相关的线索上,不能被嫌疑人牵着鼻子走。”徐翀回忆说,要想办好案,必须用水磨工夫。
见证历史书写未来
2018年,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同年2月底,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44151名检察干警全部完成转隶。
当年7月,徐翀从上海被借调到北京,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公诉厅以及后来的第三检察厅,负责办理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及相关线索。
改革伊始,案件繁多,压力巨大。“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智慧借助、双赢多赢共赢”等一系列检察监督新理念形成、推开,成为改革导引的“穿石清泉”,徐翀正是这些理念的新时代学习者、践行者。
“身处其中才发觉,新理念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力有千钧,引领实践不断向前。”回忆起那段经历,徐翀感慨颇多。
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背后,是检察机关与其他部门更为细致的分工协同。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任务和目标上是一致的,有着共同价值追求,“法律监督没有你赢我输、你高我低,只有双赢多赢共赢”。
借调工作结束后,他被任命为上海二分检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及时将这些理念的学习和实践心得与上海的同事分享。
上海疫情之下,徐翀仍马不停蹄,一方面会同同事引导核查线索、深入研究案情,另一方面受领交办任务,参与研究起草职务犯罪检察规范性文件……在奋斗的青春中,他从未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