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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实控人等被罚千万还被市场禁入

10月9日晚间,富春股份(300299)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针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


10月9日晚间,富春股份(300299)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针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份”大宗交易的违法违规事项,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投资”)、实际控制人缪品章、总裁陈苹分别罚款500万元、650万元、300万元,合计罚款1450万元。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缪品章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陈苹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

预罚单披露后,富春股份当日晚间也发布了一则部分董事、高管及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公告,董事缪福章等5人拟合计增持500万-1000万元。


千万罚单

2022年1月13日,富春股份控股股东富春投资等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富春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及总裁陈苹进行立案调查。彼时,富春股份表示,本次立案系对相关方2020年末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时或存在不合规情形的专项调查,该事项不涉及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9月30日,富春投资、缪品章、陈苹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份”大宗交易的违法违规事项(当事人在该交易中无违法所得),对富春投资的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缪品章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缪品章的行为处以450万元罚款;对陈苹处以300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还拟决定对缪品章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陈苹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

富春股份表示,上述拟处罚决定仅为证监会对富春投资、缪品章、陈苹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拟处罚决定,富春投资、缪品章、陈苹今日已向证监会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针对处罚细节问题,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富春股份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电话未有人接听。


董事火速增持

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012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0299),是一家致力于通信信息化和数字文化服务的高科技企业。

半年报显示,富春股份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62亿元,同比下降17.65%;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2046万元,同比增长13.17%。公司主营业务为游戏,是以数字文化业务以移动游戏,占到主营的70%以上。

这并不是证监会第一次对该公司高管进行处罚,今年2月8日,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富春科技存在的未及时确认投资收益、对业绩补偿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不充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不充分、对上海渔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依据不充分的问题作出了处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缪品章、公司总经理陈苹、时任财务总监曾祖雷、林忠跃采取出具警示函。

有意思的是,预罚单下发后,富春股份10月9日晚间也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富春股份表示, 公司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总经理通知,其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

公告显示,富春股份此次计划增持主体包括董事缪福章,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林建平,副总裁、财务总监林梅,子公司上海骏梦总经理鄂少洋,通信事业部总经理、福建欣辰董事兼总经理陈丹儒5人。

上述5人的拟增持金额下限均为100万元,拟增持金额上限均为200万元,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对于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富春股份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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