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存在“小微自助贷业务办理不审慎,虚增小微企业贷款”等八项违法违规行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40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通过资产池、债权融资计划、应收款保兑等业务虚增存贷款;二是以建筑企业名义,通过应收款保兑、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变相为房企增加融资;三是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办不审慎,存在资金被挪用于土地竞拍保证金、以息转费等情况;四是未落实资金用途管控要求,“易企银”平台融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土地竞拍保证金或支付土地款;五是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归还他行购房贷款;六是小微自助贷业务办理不审慎,虚增小微企业贷款;七是转嫁数据服务成本;八是“e家银”代发工资平台存款违反计息规则。韩中奕是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四的直接责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浙江银保监局对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罚款400万元,对韩中奕进行警告。
(截图自银保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