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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源及相关责任人面临573万元罚款

11月20日,ST星源(SZ000005,股价1.83元,市值19.37亿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2016~2019年期间,...

11月20日,ST星源(SZ000005,股价1.83元,市值19.37亿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2016~2019年期间,公司涉嫌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

深圳证监局决定,拟对ST星源及丁芃、郑列列等8名上述时期任职的相关董监高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573万元的罚款。

涉嫌未依法披露信息

深圳证监局表示,ST星源涉嫌存在的违法事实有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

2016年12月,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东方)委托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创意星源能源基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星源)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ST星源作为保证人,为创意星源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

由于创意星源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2019年9月8日,前海东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创意星源偿还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等合计3.87亿元,并请求保证人ST星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年10月,ST星源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仲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该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49%。2019年11月,应前海东方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冻结ST星源账面价值合计7.43亿元资产。公司被查封、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05%。

然而,ST星源时任董事局主席丁芃、时任总裁郑列列知悉相关事项后,要求时任董事局秘书罗晓春暂不披露。

作为公司董监高人员,为何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月21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ST星源,但未获得回应。

此外,2017年以来,ST星源多次为实际控制人丁芃提供担保。2017~2019年度累计为丁芃及关联方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提供2.42亿元担保,由ST星源提供担保借取的资金大部分供公司使用或者用于归还公司欠款。ST星源未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担保事项,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公司营收持续下滑

ST星源是深市“老五股”之一,作为最早一批上市的股票,其前身系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当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业务和不动产项目(酒店等)投资组合管理。

2020年度开始,ST星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下滑。2020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9亿元和3.8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亏损3.87亿元和盈利1.39亿元。

公司在年报中表示,因受全球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公司位于印尼、沙特、阿联酋等多国的能源再生综合系统经营性项目的前期工作全部暂停。而在2021年年报中,因涉及上述担保事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ST星源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表示公司因涉及上述担保等事项,内部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这已经是会计师事务所连续第二年出示否定意见。

2022年三季报显示,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74亿元,同比减少40.31%。归母净利润1007万元,同比减少94.82%。

目前公司前两大股东合计持股16.75%,均为“冻结”状态。两大股东与星源立升(海南)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企查查显示,星源立升(海南)环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为郑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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