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间,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002547,下称春兴精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于2月10日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孙洁晓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该案件将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春兴精工表示,上述事件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事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
公告显示,2018年1月9日,春兴精工披露中国证监会向孙洁晓出具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深证调查通字〔2018〕001号),因其涉嫌内幕交易,对其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3月21日,该公司披露中国证监会向孙洁晓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9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4号)。2019年10月28日,该公司披露孙洁晓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取保候审。
根据春兴精工2019年3月公告,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和时任董事郑海艳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孙洁晓、郑海艳等存在的内幕交易行为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孙洁晓、郑海艳通过他人证券账户内幕交易春兴精工并会同蒋鸿璐通过信托产品内幕交易春兴精工;
二是孙洁晓、郑海艳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使用“蒋某艮”“江某云”“陶某青”证券账户交易春兴精工。蒋某艮账户组前述交易共计亏损约324万元;
三是孙洁晓、郑海艳、蒋鸿璐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通过相关信托产品交易春兴精工。通过相关信托产品辉煌1007号和辉煌1006号交易,共计亏损约2496.56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目前春兴精工的法定代表人、现任董事长均为袁静。孙洁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春兴精工27.89%的股份。孙洁晓、袁静为夫妻关系。
春兴精工1月29日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孙洁晓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3.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3%。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约3.19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32%。
公开资料显示,春兴精工成立于2001年,2011年2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国内领先的精密轻金属结构件制造与服务供应商,主要从事通讯系统设备、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的金属结构件产品的设计及制造。公司总部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工厂分布在苏州、南京、上海、深圳、东莞、惠州、西安、波兰、美国、印度等地。
据春兴精工1月3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至4000万元,同比增长102.71%至103.87%,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0.0248元至0.0355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9153元。
对于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春兴精工表示,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行业高速发展,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优化市场布局,聚焦新能源项目开发,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持续实施降本增效措施,加强成本费用管控、优化组织结构、强化供应链整合,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因上年度产品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本年度客户产品价格调整基本完成以及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收益增加,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春兴精工1月31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主要从事移动通信与汽车零部件两大业务板块,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占比约20%,具体数据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月9日,储能概念股表现活跃,春兴精工股价涨停。截至2月10日收盘,春兴精工报6.01元/股,总市值67.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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