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证监局消息,日前对杭州银行、温州银行、温州瓯海农商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对杭州银行、温州银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温州瓯海农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显示,经核查,温州银行存在五项问题。一是,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部分基金业务监察稽核岗人员、基金产品准入审核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未在每一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三是,采用问卷方式了解投资者信息,未涵盖其收入来源和数额。四是,未每半年对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五是,未按要求报备反洗钱工作相关材料。
经核查,杭州银行存在六项问题。除了第一项问题与温州银行不同,为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部分基金销售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此外还涉及,未建立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或离任审查制度,未及时报备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查报告。
经核查,温州瓯海农商行存在四项问题。一是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基金产品准入审核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三是未及时报备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查报告。四是未按要求报备反洗钱工作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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