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集中曝光了2023年首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以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强化广告导向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1.辽宁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11月,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辣木系列产品广告,在广告中使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3年2月,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罚款30万元。
2.辽宁某广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2022年4月11日至30日,当事人通过电视媒介发布“七色灵之”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当天用、当天见效”等涉及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3月,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罚没款共计22.8万元。
3.辽宁某广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2022年4至5月,当事人通过电视媒介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形式变相发布“宫珍保元汤”药品广告。广告中含“富含人体719种治愈系活性酶……对各类急慢性疾病以及久治不愈的疑难杂症都具有显著效果……坚持服用三个月,能让你冠状动脉从90%的堵塞程度下降到40%,甚至有的患者降得更低,整个血管畅通无阻,能够彻底告别心梗的风险”等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的规定。2023年2月,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罚款7.1万元。
4.大连某海产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1月,当事人在互联网某平台网点发布“辽渤湾门店全国分布图”广告,其中所使用的中国地图漏绘了南海诸岛等我国领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3年7月,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万元。
5.铁岭县某融媒体中心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2023年2月,当事人通过电视媒介发布固本延龄方和消炎镇痛膏药品广告,广告中含“一服药从头治到脚”“治一个好一个”“一身疾病全治好”“两贴马上就能动”“一贴当天就不疼”等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说明治愈率、有效率的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5月,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没收广告费,罚没款共计5万元。
6.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某养老院卫生所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2023年1月,当事人通过其室外电子屏发布含有“我院专治新冠,根除白肺”等内容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4月,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万元。
7.大连某诊所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2022年3月,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名为“严重双足畸形矫形成功”的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审查且内容含有“手术前:女,19岁,双侧足部严重畸形,双足完全翻转,用脚背着地走路,使用双拐艰难行走,手术后:扔掉双拐正常走路”及患者图片等。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2023年1月,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