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海淀区环境局)至海关总署(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北京海关口岸门诊部)(以下简称国旅卫生保健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安装的水污染处理设施处于断电状态,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市政管道。
龙岩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眼科医院)拟选址龙岩市新罗区丰华商城(以下简称丰华商城)1号楼一层、二层改造建设眼科医院,并委托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许可。2017年6月,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原龙岩市新罗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新罗生态环境局)公示受理该审批事项
2018年1月4日至2019年5月23日,封丘县龙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润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将该公司2000余吨化工废液(经鉴定为危险废物)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人员倾倒至黄河封丘段主河道内,对黄河生态系统和公众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经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于2020年9月25日以污染环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日前从生态环境部获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将于3月1日起施行。清单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杜燕)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包含211项,涉及社会服务与公共卫生、城市治理、生态环境、乡村振兴...
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确保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改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国家规定的机关通过诉前磋商,与部分赔偿义务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磋商不成的其他赔偿义务人,国家规定的机关可以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2.侵权人虽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认定侵权事实证据充分的,不以相关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
1.人民法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不仅要对造成山体(矿产资源)的损失进行认定,还要对开采区域的林草、水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等生态环境要素的受损情况进行整体认定。
1.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请求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因同一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中未被判处刑事责任的侵权人主张不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受损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或无修复必要,侵权人在已经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基础上,通过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方式实施环保技术改造,经评估能够实现节能减排、减污降碳、降低风险效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申请,结合环保技术改造的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情况等因素,将由此产生的环保技术改造费用适当抵扣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