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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双峰县秦献粮等人发送考试改分等虚假信息诈骗案

2014年4月至8月,被告人秦献粮分别伙同被告人康亮贤等人,以发送“代考”、“考后改分”等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秦献粮事先购置银行卡、手机卡和QQ号,分配给康亮贤等人,而后,秦献粮找人发送虚假手机短信,谎称可以考后改分、代考等,并留下联系方式。

福建省厦门市上官永贵等人帮助诈骗团伙转取赃款诈骗案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上官永贵与诈骗团伙共谋后,商定帮助诈骗团伙提取诈骗所得的赃款,以牟取非法利益。其后,上官永贵提供食宿,并支付每日数百元报酬,雇佣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取款。

福建省平和县曾江权等人以台湾居民为犯罪对象诈骗案

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间,被告人曾江权伙同他人在福建省漳州市多个居民小区内租房作为诈骗窝点,在各窝点搭建可任意设置显示号码的网络电话平台,并安排被告人吕文忠等七人作为窝点负责人,组织窝点内人员实施诈骗。

河北省兴隆县谢怀丰、谢怀骋等人推销假冒保健产品诈骗案

 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系堂兄弟,二人商议在河北省兴隆县推销假冒保健产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间,谢怀丰、谢怀骋利用从网络上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个话务员,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等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保健产品”。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

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强为实施诈骗活动,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经典大厦某楼层,并通过中介注册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强将招聘来的数十名公司员工分配至公司下属名爵、德联、创达三个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后勤等事务。

杨现涛、袁朝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

2011年6月,袁朝玉承揽宋保通的建房施工,双方约定: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宋保通概不负责。施工中袁朝玉将支壳子、圈梁的施工部分转包给杨现涛,杨现涛雇李根生等人务工。

李许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

李许东与吕某等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确认李许东赔偿被害人吕某等人11.2万元。民事判决生效后,李许东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吕某等人于2014年4月9日向原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执行。

郭可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

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刘大龙带领17名农民工在郭可存的窖厂为其务工,郭可存拖欠农民工工资11.8万元,刘大龙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其诉至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陈奇妨害公务案——被执行人藏匿行踪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传唤时暴力抗法,导致执行人员轻微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吴静华申请执行上海快恰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中,依法追加该经纪事务所的投资人陈奇为被执行人。2014年9月1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吴静华致电执行法官称发现陈奇行踪,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即至普陀区东新路传唤陈奇,但陈奇拒不配合并伺机逃跑

郭可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拖欠数名农民工工资,两次拘留后仍拒不履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自诉人刘大龙带领17名工人在冯桥乡曹庄窑厂给郭可存干活,郭可存欠其工钱118000元。2015年1月13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由郭可存于2015年1月15日以前支付给刘大龙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