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天骄 文丽娟距离除夕还有两天,年夜饭预订已经接近尾声。《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山西、湖南等地20多家餐馆发现,...
云州警方利用无人机巡逻。 大同市新闻中心供图 中新网太原1月17日电 (胡健 李庭耀马静波)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用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吕梁市应急管理...
本报讯 记者马超 王志堂 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山西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反馈会近日在太原召开。山西省委书记蓝佛安出席并作表态讲话。中央依法...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2022年5—11月,山西省组织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分别对辖区煤矿开展了“一通三防”和机电管理专...
□ 新春走基层□ 本报记者 马超□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王泽宇“小王,今年过年还在村里过?过年的东西备好了吗?”刚走进山西省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法治日报讯 记者马超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王泽宇 近日,山西祁县警方通过综合分析和深度研判,打掉了一个有着严密组织架构和多名“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当事人在履行合营企业协议或合同的过程中达成的补充协议,虽然属于对原合同的修改,但其效力应当结合案情全面加以分析。如果补充协议内容不涉及必须报经审批机关审批的事项,对于已获批准的合营企业协议不构成实质性变更的,一方当事人仅以补充协议未经审批机关审批为由主张协议内容无效的
1. 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笔款项先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协议》,并约定如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履行;若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则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协议均依法成立并已生效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同时成立了商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民事法律关系。该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