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北京解馋鸭食品店在店铺的招牌、支付方式上使用涉嫌与“周黑鸭”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北京解馋鸭食品店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记者获悉,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称,其为一家专门从事鸭类、鹅类、鸭副产品和素食类产品等卤制品深加工的企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包括“周黑鸭”在内的多个商标。后该公司经调查发现,北京解馋鸭食品店开设熟食卤制品店,并在店铺的招牌、支付方式上使用涉嫌与周黑鸭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湖北周黑鸭公司认为,北京解馋鸭食品店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侵害了其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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