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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2020〕36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2020〕36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9-07 【实施日期】 2020-10-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争议解决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发[202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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