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穗政法)许为国,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从部队转业前,他在海军部队从事武器装备试验,有着18年军旅生涯的他,为国防事业做出了应有贡献。2008年,他从一名副团职干部转业到地方,凭借在部队时通过了司法考试等优秀基础条件,来到了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在基层一线办案的检察官。
2004年10月,许为国在南沙海域参加深水武器试验 通讯员供图
面对新的环境、新的业务及新的挑战,许为国没有退缩,部队的经历告诉他“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他迅速调整心态从头开始,立足本职岗位,本着虚心学习、扎实工作、有所作为的工作态度,扎根刑检办案一线,成功实现了从军人到检察官的华丽转身,现已成为该院刑检部门的办案骨干。
从检十余年,他办理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200多件、3000多人,无一件错案及无罪案件。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荣获广州市2022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广州市第七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新时代羊城政法先锋”“海珠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冲锋陷阵,攻坚克难,敢办善办重大影响案件
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强,许为国屡次成为大案、要案的担纲者,更被确定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成员。
2013年前后,围绕荔湾区新中国大厦引发的潘某团伙系列案,被指定到海珠区检察院管辖。
许为国介绍,该案案情复杂,主犯潘某曦利用香港人的身份,在1994年至1998年通过成立汇商城市信用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0亿多元,造成储户大规模上访,维稳压力相当大。案发后潘逃至香港,涉案的新中国大厦被查封以租金偿还储户本金,但仍实际控制着该大厦的经营,以极小部分偿还银行,大部分利润非法占有。后期被另一主犯宋某永取代,致使该大厦一直被黑恶势力控制,商户长期信访,成为广州市又一大治安维稳隐患。该案嫌疑人21名,卷宗200多卷,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身份特殊,涉及面广,背景复杂,在粤港两地影响之大。“第一次审查起诉有重大影响且相当疑难复杂的涉黑案件,是会有点紧张。但是既然交到我手里,就一定要把这个案件拿下。”
面对挑战,许为国刻苦钻研案情,扎实指导侦查,精准移送起诉,出庭指控犯罪。一是细致审查,详细分析证据存在的问题,制订详尽的工作预案;二是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并及时跟踪督促,对关键言词证据现场指导讯问;三是将发现的该团伙涉嫌行贿的线索移送侦查部门,三名受贿人被立案侦查,移送起诉,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是充分细致的庭前准备,出庭支持公诉,揭示和指控犯罪。
在他不懈努力下,该案成功起诉,案件定性及量刑均得到法院认可,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惩罚。新中国大厦再无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广大商户安心经营,大厦拍卖及经营所得作为法院执行款,弥补了广大被害人的损失,消除了新中国大厦长期以来的信访问题,彻底解决广州市一大治安维稳隐患。该案得到粤港两地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7年7月,许为国参加疑难案件讨论 通讯员供图
刚柔并济,扬善惩恶,捍卫法律尊严
退伍不褪色。一直以来,许为国把座右铭“厚德载物,良心是最好的法律”刻在心上,他认为,让罪犯得到应有惩罚,让被害人得到合理救助,让公平正义得到维护,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司法公正,是人民检察官的职责所在。
2017年,许为国办理的马某故意伤害案中,马某因自己的电动车被偷,在追捕小偷过程中遭遇小偷持棍反抗。马某于是抢过木棍对小偷进行还击,致其失去反抗能力并构成轻伤。侦查机关认为,马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致对方受轻伤一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的定性涉及到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正是当时社会热议话题。”为此,许为国秉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对涉案人员的言词证据进一步核实,还向鉴定人了解双方的伤情,重新勘验现场,查清事实。“通过详细分析,我认为马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遂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及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指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客观调取证据,准确定性,依法处理。”许为国介绍道,司法是有温度的,检察官要通过办理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的精准办理,对勇斗歹徒的正义行为在法律上给予充分肯定,扬善惩恶的风气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褒奖,有力增强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据悉,该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故意伤害类典型案例”,由许为国撰写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穗海检诉刑不诉〔2017〕35号)还荣获“第五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二等奖。
而对于恶性犯罪,许为国认为必须给予强硬手段,严厉打击。
他在办理唐某某等二人强迫卖淫一案中,因关键证据缺失,没有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一度逍遥法外。被害女孩被拐后,一直被嫌犯控制并被迫从事卖淫,逃出来后先后三次自杀未成。蝼蚁尚且偷生,被害人这么强烈的求死意愿,更体现出嫌犯的可恶。职责告诉他,决不能放过这两名嫌犯,对于这种恶性犯罪,必须以雷霆手段进行打击。
于是,许为国补充侦查取证,经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并勘验现场,走访附近居民,补强了证据链。后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认为案件事实足以证实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强迫被害人卖淫的行为,于是起诉至法院。
经过充分细致的庭前准备,庭审期间,通过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对被告人的辩解进行有力驳斥,充分揭示和指控犯罪。最终,被告人唐某琴被海珠区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严厉打击恶性犯罪,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9年5月,许为国(右二)在海珠区法院出庭支持公诉 通讯员供图
赴汤蹈火,勇挑重担,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一日为兵,终身是兵!脱下军装,永葆本色!”许为国一直保持坚韧不拔、顽强拼搏的战斗精神,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作为本院扫黑除恶办案组组长,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成功起诉施某兵等56人重大涉黑专案。该案系公安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被告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
为办好该案,许为国全面调动多方力量,一方面科学合理配置专案组成员,充分突显各成员优势,形成强大团队合力,并及时带领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梳理案卷材料,制作证据列表和组织结构架构图,提出详细补充侦查提纲,通过侦诉联席会议具体指导侦查人员补充完善证据,并移送线索彻查保护伞,及时追诉漏犯。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作用,加强公检法的沟通会商,构建案件查处信息平台的共享机制,强化诉侦、诉审衔接,确保有序有力推进案件办理。
同时,许为国还勇于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有效分化瓦解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是一种特殊的严重刑事犯罪,对组织、领导者应审慎适用认罪认罚,对参加者适用能起到宽严相济的司法效果,以及最大限度分化瓦解黑恶势力,严厉打击罪行恶劣的首犯、顽固分子。”为此,许为国带领专案组针对性进行审讯突破,通过展示证据、释法说理、明确量刑范围、公开首犯的量刑范围,打消被打击报复的后顾之忧后,该案共有53人认罪认罚,占被告人总数的94.6%。量刑采纳率94.3%,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最终,首犯施某兵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5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2个月有期徒刑,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佳案例”“广东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典型案例”。他总结撰写的《施某兵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如何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及组织、领导者的罪责》入选广州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汇编。
据了解,从检以来,许为国出色办理白某某等41人“肉霸”案、某小区“楼霸”案、某会展中心“330饭霸”案、某大厦系列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恶案件。他承办的涉黑恶案件连续三年荣获“广州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果’奖”。
不忘初心,薪火相传,助力青年干警技能提升
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许为国待人和善、乐于助人,同事们都喜欢称呼他为“许大哥”。
“许大哥始终保持着部队的优良作风,我院特别讲纪律、特别讲奉献、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在传帮带的过程中,也非常尽心尽责,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都会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年轻的检察官。”
“许大哥对我的塑造非常大,他一直教导我办案要凭良心,要做到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结合。他不仅是我业务上的师父,也是教我做人的一位老大哥。作为他办案组的成员之一,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许为国表示,现在最大的心愿是教好徒弟,提高年轻人的积极性,创新办案理念,不局限于书本,懂得理论联系实际,让更多的青年检察官能独当一面,成为检察队伍里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