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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全力护航安全生产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池泽梅 □黄靖)12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常态化暨护航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扫黑...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池泽梅 □黄靖)12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常态化暨护航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及护航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

据介绍,在扫黑除恶常态化方面,深圳检察机关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为办案准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批捕涉黑恶案件14件44人,起诉19件52人,办理上级机关督办案件2件。在具体工作上,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方位打击黑恶犯罪;着力深挖扩线,不断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社会源头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参与浓厚氛围。

护航安全生产方面,深圳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护航安全生产;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紧紧围绕助推安全生产监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监督模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深圳电视台等平台集中发布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普法宣传作品,提升了各行各业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意识。

发布会还公布了四个典型案例,包括涉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梁某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某飞等人敲诈勒索系列案,以及涉及护航安全生产工作的程某重大责任事故案、闫某危险作业案。

深圳检察院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加大对尚未到案的涉黑恶同案犯案件引导侦查,攻坚一批重大案件,继续开展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平安建设。

同时,要全力护航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强化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配合,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和共享平台,继续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延伸检察职责,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方式,暴露涉案企业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多措并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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